济南市历下区环保局查处一起“小电镀”严重污染环境案件

04.08.2015  17:45

  小电镀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业,其排放的污水含有大量重金属等有毒物质,属于国家危废名录上标注的一类危险废物,这些有毒的重金属一旦污染土壤和水体,特别是地下水很难治理。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国家更是对此类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危害环境的“十五小”企业进行严厉打击,但小电镀为何屡禁不止?

  济南市历下区环保局监察一中队队长李华训表示:这类黑电镀厂启动资金需求不大,有块场地,有一套简单的电解设备,修几个电镀槽,再花钱买点原料,只需要不多的本钱就可以投产。另外,电镀行业中投入最大的是污水处理系统,大概占整个投入的一大半。而“小电镀”不上污水处理设备,不办理任何手续,利润大的惊人,而且隐蔽性强,不容易被发现。遇到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厂主可以锁上门拔腿就走,损失并不大,换个地方还可以继续生产。殊不知,这些直接排掉的废水中含有大量的重金属,对土壤和水体造成严重的损害却是惊人的。

  针对历下区的实际情况,东部新兴工业区鱼龙混杂,容易让这些黑心厂商有机可乘,历下区环保局积极落实上级指示要求,在组织4次专项大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环境巡查执法力度,加强政府部门之间协调联动,先后5次与区公安分局加强执法衔接配合,集中打击非法排放污染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形成了对环境犯罪的高压态势。6月23日,历下区环保局监察人员对西周东路地区进行例行巡查时,发现有企业进行电镀项目,同时向渗坑中排放污染物,历下区环保局和区公安分局及时启动紧急案件联合调查机制,按照相应的调查程序、分工协作,对该处小电镀加工点进行查封,区环境监测人员在加工点现场抽取电镀液水样和土壤样品,经检测,该水属于强酸液且土壤样品中含重金属等有毒物质,公安部门对加工点负责人白某某及生产人员进行控制,并立案侦查。

  “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提高辖区城乡环境宜居水平,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将在辖区内广泛开展法规解释和政策宣传工作,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一批非法排放污染物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希望辖区非法从事经营电镀行业等“十五小”企业的当事人,迷途知返,主动停止违法行为。”历下区环保局局长夏武军接受采访时说,环保工作的开展,离不开广大市民的参与和支持,他希望市民从维护自身健康权益出发,随时拨打举报热线“12369”,举报身边违法从事“小电镀”、“小制革”、“小农药”等“十五小”企业,让其无处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