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昆峰副局长出席“厚道鲁商”倡树行动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12.09.2014  10:58

  9月10日上午,由山东省文明委在全省企业中开展的“厚道鲁商”倡树行动新闻发布会在南郊宾馆举行。省委宣传部,省国资委、工商局、质监局分管负责同志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昆峰同志回答了记者“在‘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方面,工商部门如何发挥职能作用”的提问。朱局长回答说,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是倡树“厚道鲁商”的根本性措施,也是维护市场秩序的通行法则。工商部门作为维护市场秩序的执法机关,在放宽市场准入、激发市场活力的基础上,强化对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是实行严格统一市场监管的方向和重点。因此,推进“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工商部门责无旁贷。

  在褒扬诚信方面, 一是发挥好企业信息公示平台的公示作用。 自今年10月1日开始,社会公众可以通过该平台,查询企业的主体信息、经营状况。毫无疑问,企业的公示信息是否真实,是否诚信,将直接影响企业信誉,关系企业的竞争力,这样会激励企业诚信经营。 二是发挥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的导向作用。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是工商机关在企业自愿基础上,对企业合同信用信息及其他相关信用监管信息进行记录,并向社会予以公示的行政指导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企业的认可。有的企业将“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作为金字招牌,作为企业自身形象的重要标志;在金融机构贷款、市场招投标时,有些机构将“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作为加分项,这对于企业加强信用建设产生了积极的引导作用。目前,全省现有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461家,省级3737家,这些“守重”企业在我省的企业信用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的引领示范作用。 三是发挥中国驰名商标推荐和山东著名商标认定的激励作用。 中国驰名商标和山东省著名商标既体现了对企业商标权的保护,也是对其信用状况的肯定。目前我省共有中国驰名商标499件、山东省著名商标2821件。今后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引导更多的企业通过信用建设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认定,并对拥有驰著名商标企业进行重点保护。

  在惩戒失信方面, 一是建立和利用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对于企业有公示信息虚假、地址不实、不按时年度报告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失信行为,工商部门可以将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将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这会对企业的失信行为产生很强的约束;企业对其违法失信行为进行纠正后,还可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二是严厉查处企业失信行为。 对于企业发生的商业贿赂、合同欺诈、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注册商标、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工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情节轻微的,可以对其进行行政约谈,纠正失信行为,引导守法诚信经营;涉及广大消费者的,还可以对社会发布消费警示;情节严重的,工商部门可以依法向全社会曝光,直至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