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专家解读原奶价下跌:应建立新型合作经营模式
中国山东网1月16日讯 (记者 王永春)2013年,全球原奶价格冲高,中国市场面临“奶荒”,但随后奶价迅速回调并一路走低。自2014年下半年以来,山东、河北等地原料奶价格普遍下降,其中山东原奶收购价从2014年春节前4.1元/公斤降至2.6元/公斤,部分地区出现1.5元/公斤的收购价格,甚至低于矿泉水价格。山东多地出现奶农倒奶现象。
对此,山东财经大学当代金融研究所所长陈华分析称,催生原奶暴跌的原因是供求出现矛盾,同时他建议,应在制奶市场建立多元化新型合作经营模式,摒弃过于单一的销售模式。
供求出现矛盾催生原奶暴跌 最大受害者是奶农
陈华认为,催生原奶暴跌的原因是供求出现矛盾,“2013年奶价高时,奶农纷纷增加奶牛数量,同时出现了很多新加入的奶农。原奶产量的增加使得供求逆转,供大于求,价格便出现下降,甚至是暴跌。”
原奶暴跌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乳企生鲜乳收购上不同程度采取了拒收、限收、压级、压价的做法,一些地区原奶价格还不及矿泉水的价格,全国多地出现奶农倒奶现象。
“原奶价格下跌的最大受害者是奶农,山东90%原奶都卖给乳企,奶农销售渠道过于单一,抗风险能力较差。”陈华说,在价格波动中伤害最深的永远是奶农,其特有的市场被动性使得奶农永远跟在市场的后面,不但享受不到原奶上涨带来的效益,更在原奶下跌时首先受创。
应建立多元化新型合作经营模式
一方面,多地原奶价格比暴跌,奶农倒奶;另一方面,市场上的奶价却居高不下。陈华解释说,这是市场化经济的一个特点,“产品原料下跌时,企业宁愿降低销量也不愿降低价格,因为价格一旦下调了,就很难再涨上去了。”
如何才能规避奶农在奶价下跌时受损或将损失降到最低?陈华建议,制奶行业应建立一条完整的产销链条。“即形成制奶龙头企业、基地、农业合作社和奶农的多元化新型合作经营模式,龙头企业与基地签合同,基地与农业合作社签合同,农业合作社与奶农签合同。这样产业链之间便有了约束,各方在价格浮动时损失便会相互抵消,从而保障奶农损失最小化。”
但是,陈华指出,这种新型合作经营模式实际运营起来是有些困难的,比如当发生“奶荒”时,会出现奶农向原奶里掺假的现象;奶价下跌时,产业链上游的制奶企业会以原奶质量问题故意压价。
因此,增加销售渠道也是有效规避风险的方法。另外,陈华认为生鲜乳应仿效生猪,建立价格协调机制,由利益相关方协商确定原料奶交易参考价格,同时明确乳品质量仲裁检测机构,切实保护奶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