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山东地炼企业进口原油1561万吨 占全省进口量七成

21.07.2016  20:46

   中国山东网7月21日讯 (记者 姜瑞丽)   记者从21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上半年全省地炼企业进口原油1561万吨,占全省原油进口的70.2%,进口金额277.7亿元,拉动全省进口增长9个百分点。

  记者了解到,2013年以来,国家加快原油进口体制改革,赋予符合质量、环保、安全及能耗等标准的原油加工企业原油进口及使用资质。去年8月份,山东省东明石化成为全国第一家获得原油进口和使用资质企业。目前山东共有16家企业通过现场核查和获得进口原油使用资质,原油使用量5689万吨,共有东明石化、中化弘润、利津石化、垦利石化、亚通石化、汇丰石化、鲁清石化、天弘化学、京博石化、齐润化工、海右石化等11家企业获得原油进口允许量4143万吨,占全国地炼企业获批总量的75.9%。

  在抓好原油进口的同时,山东也支持地炼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积极推动成品油出口。前三季度,山东共有8家企业获得成品油出口配额102.5万吨。目前,已出口4.1万吨(1.1亿元),下半年将加快进度,进一步扩大出口。

作者:姜瑞丽         编辑:温伟伟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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