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县三举措加强秋季秸秆禁烧工作

02.10.2015  00:36

  为切实做好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保障全县空气质量,保护人们群众身体健康,邹平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加大巡查力度。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主要负责人为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第一人,禁烧工作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上抓,成立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实行网格式管理,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对重点路段,重点地片实行专人蹲守,对重点时段加强巡查,确保实现全县“不着一把火,不冒一缕烟”的工作目标。

  二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舆论。通过县电视台及宣传车、宣传口号、标语等宣传形式,提高群众对秸秆禁烧及秸秆回收利用的认识,营造良好的舆论范围。

  三是加强督查,确保工作实效。县环保局成立督导小组,安排专人对各镇街进行督导,并将每天的督导情况报县委、县政府。各镇街、县政府有关部门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及时妥善处置秸秆禁烧等突发事件,并将情况反馈给县环保局,保障消息联络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