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一站式服务”

14.12.2014  13:09

      近日,临沂市莒南县十字路街道尤家庄子村400台太阳能项目、60盏太阳能路灯项目、安置楼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在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顺利交易。其中,仅400台太阳能项目就为村集体节约5万余元。今年,全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工作推进会议以来,县政务中心高度重视,积极推进该项工作,在前期十字路街道、大店镇、筵宾镇、石莲子镇、相沟镇5个试点镇(街)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县全面铺开。截止目前,县、镇(街)平台建设已全部完成,“六统一”的交易模式已趋于成熟,交易市场趋于活跃。截至11月底,全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事项达到106项,交易额3147万元。

          一、搭建集中统一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一是精心组织筹备。深入各镇(街)开展专题调研,分层面召开座谈会,并组织农业、国土、房管、林业、水利等相关部门到江苏省东海县、潍坊市寒亭区及周边县区学习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的先进经验,制定下发了《实施意见》、《工作方案》,出台了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办法、操作细则、交易流程和格式文本等,确保各类农村产权交易活动科学、规范;二是试点推进。按照积极稳妥、试点先行、有序铺开的原则,在十字路、大店、筵宾、石莲子、相沟五个镇(街)进行试点,建设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探索我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工作模式,在此基础上全面推开。三是构建交易服务信息系统。积极协调对接,依托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信息系统,打造县、镇(街)交易服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网上审核备案、信息发布、项目注册、交易监督等工作。截至目前,县、镇(街)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交易服务信息系统已全部建设完成。           二、构建统一的管理模式。为使农村各类产权交易行为更加规范、有序,最大限度的保护农民(集体)资产、资源的合理流动、优化配置,针对农村产权的交易特点,结合试点镇的交易经验,认真梳理总结,形成“六统一”的管理模式,即统一平台(系统)建设、统一交易规则、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监管、统一交易鉴证,全面提升了平台功能,规范了农村产权交易行为。           三、建立交易经纪人队伍。按照“办事公道正派、工作认真负责、群众威信高、熟悉农村工作”的原则,采取个人自荐和村(社区)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县每个村(社区)配备1名有文化、懂政策、会管理、遵纪守法、热心为群众服务的农村产权交易经纪人,负责农户、村居(社区)、镇(街)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之间的沟通联系,做好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目前,全县共配备农村产权交易经纪人571名,实行档案化管理,集中培训上岗。           四、完善交易运行机制。一是建立项目流程管理机制。村集体就产权流转等交易项目提出建议,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形成交易方案,再向镇(街)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提出交易申请,经镇(街)审核把关后,报县农交中心受理交易事项。二是建立招标过程公开机制。通过县农交中心统一的交易系统、网站、媒体、公开栏等形式对外发布,整个交易过程公开、透明。三是明确交易权限、范围。对估价在30万元以上的农村产权交易项目、100亩以上的集体林权项目、大的土地流转项目、其它不宜在镇(街)平台交易的农村各类产权项目在县级平台交易,其它农村产权类项目原则在镇(街)农交服务中心交易。同时,扩大交易范围,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四荒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养殖水面承包经营权等12类农村产权项目纳入平台进场交易,实现农村产权交易效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