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司法局推进法律服务诚信体系建设
今年以来,嘉祥县司法局采取五项措施,全力推进法律服务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促进律师、公证、基层法律工作者依法诚信执业。
一是认真开展诚信意识教育,争做诚信执业典范。结合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争当诚信楷模”活动,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增强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引导广大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争当诚信执业带头人;广泛开展执业纪律教育,准确把握政治方向,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把诚信教育作为工作例会集中培训学习的重要内容,并使之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牢固树立诚信意识,争做诚信执业的典范。
二是着力完善诚信制度建设,用制度保证诚信服务。完善委托代理制度,切实做到由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统一收案、统一收费、统一管理档案,防止失信行为的发生;完善利益冲突审查制度,避免因发生利益冲突而影响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诚信形象;完善服务质量跟踪反馈及考评制度,探索建立办案质量调查卡,实行“一案一卡”,确保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优质服务取信于民,取信于社会;完善风险告知等制度,保障委托人的知情权,降低执业风险;在原有执业档案的基础上,健全完善诚信执业档案登记,统一制作执业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开承诺桌牌,接受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建立行业失信退出机制,对因经常不诚信执业被当事人投诉并经查实而屡教不改的,建议其执业所在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关系,并禁止其在本县内其它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对违反法律规定,具有吊销执业证书情形的法律服务人员和法律服务机构,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布。
三是建立健全惩戒工作体系,强化内部监督力度。严把法律服务行业入口关,加强对申请实习律师和拟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报名准入人员的品行审查;加大对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的检查力度,重点查处在收案、收费、办案等环节违反行业规范、缺乏诚信的执业行为,规范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法官的交往行为;加大对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管理检查力度,加强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时间以外的监督,探索社会监督网络体系,有效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把诚信执业测评与检查考核列入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年度检查考核的内容,把诚实守信状况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着力强化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诚信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