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县城到乡镇宁津城管执法实现新“蜕变”
宁津县城管执法局成立于2005年,在不到10年的时间里,这个局从单纯的市容市貌管理到实现环境容貌、园林绿化、市政管理方面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和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规划建设、公安交通管理等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在全县11个乡镇设立城管执法分局,并就边缘问题实行联合执法,实现了宁津城管执法的崭新“蜕变”。
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变了小事情“不愿管”。2005年,按照省府法制办的批复,宁津县实行了行政处罚权的相对集中,把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露天烧烤、沿街门店噪音污染、涉及工商管理方面的占道经营、涉及规划建设的违章修建、涉及公安交通的大车进城等行政处罚额度小、不易管、不愿管的部分纳入该县城管执法局职责范围,集中开展环境容貌、园林绿化、市政管理方面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和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规划建设、公安交通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成立之初,面对人员不足、综合执法能力低、资金紧缺以及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不到位等困难,这个局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市容市貌抓起,以“执法就是管理、管理就是服务”的工作理念,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做到了“首违不罚”、“宣传在前、教育在前、规范在前、处罚在后”。全体干部职工都是执法队员,不论是一线职工还是局长,都工作在一线,亲自动手帮助违章的业主把占道的商品、杂物搬到指定地点、清理杂乱的小广告、清除破旧的广告牌匾。这种“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执法工作理念被一批又一批的执法队员继承。不到10年的时间,这个局的执法队员由过去的5人发展到现在的51人,添加执法车13辆、执法记录仪12部、摄像机1部,处理违反环境容貌、园林绿化、市政管理以及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规划建设、公安交通方面的案件20余万起。人民群众对城管执法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对违反有关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不文明行为的举报也越来越多,更多的群众参与到城市管理中来,更多的群众意见成为城管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真正达到了“为人民管好城市”的执法初衷。
成立乡镇城管执法分局,结束了农村环境“无人管”。随着城区城管执法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整洁有序的城区环境与乡镇农村环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特别是新农村建设工作开展以来,乡镇的农民向往美好环境的愿望日益强烈,不少乡镇的村民打电话到县城管执法局,咨询农村环境脏乱差的问题由谁负责、市政设施不完善的问题怎样解决等类似问题。对此,宁津县创造性地提出在各乡镇建立城管执法分局,在县城管执法局的授权下开展本乡镇的环境卫生、街道保洁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清理、运输工作,完善“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模式;开展本乡镇政府驻地及集镇的园林绿化建设及养护工作;开展本乡镇政府驻地及集镇的市政设施养护工作;负责本乡镇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规划的集中处罚权及公安、交通、环保、工商等部分处罚权。乡镇城管执法分局的建立结束了农村环境容貌“无人管”的被动局面,使农村的环境容貌有了明显的转变。
边缘问题实行联合执法,解决了钉子问题“太难管”。针对一些违章占道经营钉子户的规范、违章建筑的强制拆除及其他涉及多个部门或一个部门难以解决的老大难问题实行联合执法。如在2014年城区环境容貌的集中整治及建筑工地噪音扰民的问题上,实行了由公安、工商、环保、食药、城管等多个部门的联合执法,每个部门抽调一名分管负责人组成的联合执法工作小组,并各自派出1-3名骨干力量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共同开展执法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成效。联合执法的工作体制,快速、有力地解决了一个部门力量不足造成的“太难管”问题。( 尹会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