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六期县域电子商务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加强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动县域农村电商的发展。
打造县域电子商务,根据优势产业培育电子商务集聚区(园区)、打造电子商务产业带、特色农产品馆,已成为各县(区)政府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县域经济发展、拉动内需的战略部署。
为更好地帮助各区县政府根据当地的优势产业促进电子商务和实体经济实现互促融合,打造电子商务全产业链聚集中心,扎实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创新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指导电子商务园区建设,加大人才培训和储备。商务部培训中心决定于2014年10月27—30在杭州举办“第十六期县域电子商务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经验交流会”。
本次经验交流会将以理论讲解、案例分析、互动交流、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为做好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考察内容(核心课程)
(一)我国县域电子商务现状及发展趋势
(二)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案例分析
(三)淘宝村、淘宝县案例分析
(四)各地区县政府电子商务规划、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借鉴(拟邀请地方电子商务相关政策制定者)
1.领导体制机制的制定
2.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
3.本地生活服务平台的培育案例解析
4.移动电子商务核心区域的打造
5.电子商务生态环境及服务支撑体系建设(平台、网商、支付、物流、人才培育)
6.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工程( 县、村、园区、企业)的培育
(五)县域电子商务模式案例分析
1.县域电子商务模式分析(下沙模式、遂昌模式、其它淘宝县等)
2.地方特色馆、特色产业带的打造(与国内知名第三方平台对接交流)
(六)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的模式分析及平台对接
(七)考察浙江代表性的电子商务集聚区(园区)、企业
二、拟邀请领导及专家
商务部电子商务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代表、中国社科院专家、地方电子商务相关政策制定者、百强县域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运营专家、国家示范电子商务园区运营管理者及代表性企业高管。
三、参加人员(各地可组织本地相关单位参加)
(一)各地省、市、县(区)电子商务领导小组负责人,主管电子商务的商委、农委、商务局、经信局、农业局、科技局领导;
(二)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示范基地、示范园区、示范企业相关负责人,电子商务重点联系企业、示范企业负责人;
(三)农产品电商平台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产品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负责人;
(四)传统零售商、连锁企业、百货贸易公司、专业批发市场企业董事长、总裁等高管,电子商务、网络营销部门负责人、运营人员。
四、时间、地点
2014年10月27—30日杭州。
五、费用与报名方式
2800元/人(授课、教材、场地、两份午餐等,如汇款请注明项目编号:B14H44);住宿协助安排,费用自理。
即日起报名,请参会人员将报名回执传真至会务组,会务组在开班前一周内发报到通知,告知报到时间、地点和乘车路线及有关事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 倩 顾喜梅
电 话:010-88554699 010-69759372
传 真:010-88554699 手 机:15901396586
http://pxzx.mofcom.gov.cn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报名回执
商务部培训中心
2014年9月12日
附件:
第十六期县域电子商务暨农村电子商务
经验交流会报名回执表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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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复制有效,组团可根据人数单独制作,回传010-88554699
联系人:杨倩 15901396586 邮箱:[email protected]
来源:( 山东国际商务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