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多举措开展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调整宣传工作
27.05.2015 13:39
本文来源: 水利厅
为使新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更好的执行到位,沂水县物价局、财政局、水利局联合转发了《临沂市物价局、临沂市财政局、临沂市水利局关于公布临沂市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要求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水资源费的征收工作,采取切实措施,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不得重复征收水资源费,不得擅自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超越权限收费,不得擅自降低征收标准,不得擅自减免、缓征或停征水资源费,确保应征尽征。
据悉,针对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大幅度提高、国家清理规范税收(收费)等优惠政策的新形势下,该县积极做好有关准备工作,确保水资源费征收顺利开展。一是开展摸底调查。对全县所有取用水户的取水许可手续、计量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托清工作底子,找出薄弱环节,为下阶段水资源费及时足额征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做好宣传工作。从5月6日开始,在县广播电视台宣传新的水资源征收标准,向全县所有取用水户及群众宣传新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同时,水政监察人员深入企事业单位,向所有纳入管理的取用水户送达了《关于公布临沂市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等文件,面对面的宣传讲解水资源费征收的新政策和法律法规,确保有关政策执行到位。三是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按照“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要求,充分利用执行新政策钱的一段时间,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保证水资源费征收足额到位。截至5月6日,全县已征收水资源费近200万元。
刘兆增 李振海
本文来源: 水利厅
27.05.2015 1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