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多举措推动节约集约模范县建设
一是充分发挥规划管控作用,提高用地服务质量。坚持规划先行,引导和规范节约集约用地。在确保非农建设用地指标不突破和耕地保有量不减少的前提下,调整非农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满足城市化发展的要求。今年以来,加快用地报批,报批建设用地3464亩,其中使用低丘缓坡指标1402亩,进一步提高了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同时千方百计做好土地征收工作,主动联系、提前介入招商引资确定的重点工业项目,不断提高用地服务水平。
二是严格项目用地预审,严格控制项目用地标准。对新上项目严格审查,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明令禁止的、不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和达不到投资强度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供地。在供地之前,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制定的用地定额指标标准,核定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尤其是工业项目用地,严格把好“投资、面积、规划、税收贡献率”四关。同时加大土地储备力度,增强建设用地供应调控能力。
三是创新土地用地方式,深入推进整治挖潜工作。通过立体开发,布局腾挪和结构调整,努力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向集约节约用地要空间,加快推进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土地开发。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加强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开发复垦整理土地的积极性,吸纳各方面资金,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2014年以来,完成了15个增减挂钩项目村拆迁、复垦任务并顺利通过上级验收,验收总规模1700多亩。正在实施的增减挂钩项目还有9个乡镇的14个村。同时调整完善了全县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方案。完成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1.6万亩, 增加耕地2200余亩。14.9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全面完成,目前正在进行2014-2015年18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论证设计工作。
四是规范建设用地批后监管,依法依规清理闲置土地。充分利用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平台,对2014年以来供地的72宗土地用地开展批后监管,及时到现场进行核查,时刻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盘活存量土地 实现集约利用。扎实开展清理闲置土地专项行动,着力解决“项目等地、地等项目”问题,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确保土地有效供应。针对闲置土地的不同情况,严格按照“一地一策”的处理要求,通过采取征缴土地闲置费、限期开发、依法收储、强制收回、核减土地等方式,提高土地集约节约的利用水平。2014年以来,盘活存量土地10宗269亩,对17宗到期土地重新办理出让手续。(高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