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多部门联合执法取缔“土小企业”

07.11.2014  13:42

  土小企业生产工艺落后,资源消耗高,能源浪费大,严重污染周边环境,甚至威胁环境安全,影响周围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

      11月6日由公安、环保、安监、电力、镇政府等多个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对利津县盐窝镇的13家土小企业进行了取缔。通过思想工作,绝大部分企业对清理取缔工作表示理解和配合,限期内主动拆除了违法工艺和设施,并表示不再从事“土小”企业加工。但是也有小部分加工户拒绝配合关停取缔工作。对此,联合执法工作组将实施断电、拆除等强制取缔措施。此次行动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称再也不用闻那呛鼻子的味了。

      通过此次取缔行动有效遏制了“土小企业”的死灰复燃,消除了环境污染隐患,有效地保护了环境整治成果,保障了生态环境安全,改善了群众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