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任县委书记不再兼人大常委会主任

13.11.2015  19:19

  日前,全省县乡人大工作座谈会举行,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进行了具体部署。今后,我省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实行专职配备,新任命的县、乡党委书记今后不再提名兼任同级人大常委会主任或人大主席。另外,山东还将探索在省级及以上开发区设立人大工作委员会。

  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山东共有137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1826个乡级行政区划单位。目前,我省县乡两级人大代表近12.5万名,占各级人大代表总数的95%以上,均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而在明年下半年,县乡两级人大换届工作就将正式启动。

  日前,《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加强全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出炉。县乡人大代表候选人的身份认定将比以往更严格。实施意见提出,党政干部、企业负责人不得挤占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名额。

  关于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和乡镇人大主席专职配备的问题,上述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县乡领导班子换届予以调整,有条件的要在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召开的县乡人代会上落实。

  另外,山东还将适当增加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数量,一般为25至35人,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县,名额不超过45人。而且,还将探索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专职化制度,优化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知识和年龄结构,逐步将专职组成人员比例提高到60%以上。

  未来,一些省级及以上开发区有望设立人大工作委员会。据了解,山东将探索在由县(市、区)管理、具有行政管辖职能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设立人大工作委员会,作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协助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选举等。开发区人大工委配备专职主任或副主任,并明确专职工作人员。开发区人大工委主任、副主任由派出的人大常委会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