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新增17个县(市)开展县级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试点
为深入推进县级现代预算制度改革,提升县级预算管理水平,促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日前省政府决定在目前20个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试点的基础上,再选择17个县(市)开展县级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并参照执行“省直管县”财政扶持政策。
一、明确目标任务,扩大试点范围。围绕建立县级现代预算管理制度,强化“省市共管”机制,引导和鼓励试点县在预算改革上先行先试、率先突破,带动全省县乡深化预算改革,推动预算改革任务有效落实。通过扩大改革试点,强化示范带动,力争用3年时间在全省构建起与县域科学发展、基层治理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此次新增纳入试点范围的17个县(市)包括:平阴县、沂源县、垦利县、栖霞市、临朐县、梁山县、东平县、五莲县、兰陵县、蒙阴县、宁津县、平原县、阳谷县、东阿县、无棣县、单县、郓城县。
二、突出改革重点,加快建立县级现代预算管理制度。重点抓好“九大改革任务”: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建立常态化预算公开机制;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四本预算”统筹衔接,增强政府统筹调控能力;依法加强收入征管,推进税收保障机制建设,提高财政收入质量;深化支出管理改革,规范县乡政府行为,减少支出随意性;强化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方位优化资源配置;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管好用好政府债券资金;建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摸清政府“家底”;深化政府投融资改革,推动县域PPP项目落地。
三、参照执行“省直管县”有关扶持政策,增强试点县保障能力。在不改变“市管县”财政管理体制的前提下,省财政对17个新增试点县实行“直通车”管理,在资金和项目安排上予以重点倾斜。即省对下工资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等财力性转移支付、重大民生政策补助、扶贫开发、产业扶持等专项资金以及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分配等方面均直接核定到试点县,切实提高试点县的财政保障能力。通过加大省级直接指导和财力帮扶,努力形成省市共同帮扶的局面,为试点县加快改革提供财力支持。
四、建立 “五个保障机制”,确保改革试点取得实效。一是建立县级预算改革工作督查机制。重大改革直接部署到试点县,并定期督查落实情况,对改革力度大、落实快、效果好的县给予奖励。二是建立省市帮扶联动机制。明确和压实市级对17个试点县的支出责任,形成省市帮扶合力。三是建立市对县体制调整约束机制。今后市对试点县的财力分配只增不减,凡调整对试点县财政体制的,须报省级审查批准。四是建立重点资金监督机制。按照“资金下达到县、监督跟进到县”的要求,加强对省级重点资金的事中事后监督。五是建立县级财政内控制度体系,扎紧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廉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