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构建三项机制夯实经济责任审计基础
自1999年正式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以来,汶上县党政领导始终高度重视和关心这项工作,将其作为监督和制约权力运行的重要工具,从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制度建设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赋予了源源不断的动力。2010年以来,共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65个,查出违规问题金额2.2亿元,管理不规范资金1.55亿元,发现并移送大要案线索5起,4人受到党政纪纪律处分,提出合理化建议358条,被审计单位采纳建议325条。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多年来,汶上县委、县政府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审计工作的指导,于2012年6月成立了汶上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任成员,统一指导全县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先后印发了《汶上县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办法(试行)》、《汶上县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经常性听取工作汇报,将审计报告作为考核和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给予审计部门参与重大经济决策的权力,凡是使用财政资金的地方都要审计,凡是成立经济方面的领导小组都把审计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凡是作出重大财政经济决策都听取审计部门意见。2014年3月,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稳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有重点地选择确定审计对象,科学、合理安排审计任务。这些文件和指示精神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氛围、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建立健全人才队伍培养机制。为解决任务繁重、人员紧张的问题,县委、县政府在配备干部队伍时给予了经济责任审计最大的政策倾斜。2002年5月,成立了汶上县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为副科级全额事业单位,内设经济责任审计股、法制办公室2个职能股室,在编19人。2005年升格为正科级。现配有主任1名,副主任2名,在职在岗人员19人,保证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转。经济责任审计机构级别之高、编制之多在全市都排在前列。
三是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汶上县于2002年5月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及县国资办组成,主要任务是讨论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交流经济责任开展情况,研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等,组建了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审计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事务,对一份份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和信息进行研究论证后提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上升到决策层面。在联席会议的大力推动下,汶上县建立了协作配合机制,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把审计结果作为监督、惩处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审计查出和移送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及时调查处理,依法依纪依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已经列入了领导干部本人的考核(廉政)档案。组织、人社、国资部门将审计结果纳入了干部考察考核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参考依据。组织部门及时研究分析审计反映出的问题,提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建议,并利用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典型案例教育领导干部。2012年,县委组织部专门召开了全县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工作会议,对全县百余名领导干部如何正确履行经济责任进行专题培训,审计部门通报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由此,在县委、县政府召开的工作会议或举办的培训班上通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成为一项制度。对审计报告中反映问题严重程度尚未达到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领导干部,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财政、国资等部门根据审计揭示反映的问题和建议,督促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提高管理水平。(郑茂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