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森林公安局公开销毁野生动物死体

18.01.2015  17:58

近日,东平县森林公安局联合东平县森保站、东平县工商局对辖区内市场进行清查整顿,共收缴野生动物残体5只,其中,骨丁鸡4只,普通秋莎鸭1只。1月9日上午,东平县森林公安局及东平县森林保站工作人员,在沙河站镇东一处苗圃空地上集中焚烧、销毁了收缴的5只野生动物死体,并邀请社会人员现场鉴证。

 

这批野生动物死体是东平县森林公安局按照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安排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收缴的。近年来,东平县森林公安局始终坚持打防结合的原则,多次在县域内开展打击非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集中销毁收缴的野生动物死体30余具,猎捕工具10余架,放生乌东鸟、斑鸠、大天鹅等鸟类20余只。做好野生动物宣传工作。每年4月23日-29日是《山东省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规定的爱鸟周,东平县森林公安局充分利用这一时间点,在东平湖湿地、稻屯洼湿地及大清河周边开展为期一周的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加强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力度。

 

通过活动的开展,表明了森林公安机关坚决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的坚定立场和鲜明态度,对在全社会营造保护野生动物、共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环境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