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县环保局完善机制 打造环境执法新局面

25.11.2016  11:37

  为了有效解决环境执法过程中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近日,郓城县环保局完善单位内部执法协作机制,努力打造环境执法新局面。

  一是健全环保部门内部执法协作机制。充分发挥环境监测在环境执法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强化执法效果。

  二是建立综合执法机制。借助公、检、法等司法机关的环境执法力量,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加强与国土、电力、工商、卫生、城管等部门之间的协作,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形成环境执法合力。

  三是实行环保信访案件督办和回访制度。对群众反复投诉的,实行专案督办,并由分管领导及时回访当事人,防止群众因环境污染问题引发集体上访。

  四是健全环保违法案件后督察机制。在现场监督检查、环保专项行动、办理投诉举报、承办上级批示、查处新闻媒体曝光案件等工作中,凡发现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环境违法行为,全部立案。重点对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履行、限期治理措施落实和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等情况进行后督察,确保每起违法行为整改到位。

  五是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对辖区内群众环境投诉办理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实行专人跟踪督办,定期通报,快处快结,确保县域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