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积极开展“山东省绿化模范单位”申报工作

15.04.2015  13:20

2015年山东省绿化模范单位创建评选工作已经全面开始,根据省市通知文件要求,利津县积极发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2015年“山东省绿化模范单位”的推荐和申报工作。

 

“山东省绿化模范单位”评选实行申报制,单位土地总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绿化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其单位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绿地率达35%以上,义务植树尽责率90%以上,有相应的绿化管理机构,配备有适应工作需要的管理人员和专业队伍,每年有稳定的绿化资金投入等。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单位积极申报,县绿化委员会根据评选标准和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了筛选,经县绿化委员会同意,已确定利津黄河河务局、利津县王庄沙区林场建设管理办公室为“山东省绿化模范单位”候选单位。目前候选单位正按照评选标准完成了申报工作,县绿化委员会已经推荐上报了市绿委  。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