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积极推进燃煤小锅炉治理工作成效明显

16.11.2016  15:07

  今年以来,平原县紧紧围绕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这一目标,在工业燃煤锅炉治理基本完成的基础上,加快推进采暖服务业燃煤小锅炉集中整治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构建齐抓共管格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采暖服务业燃煤小锅炉集中整治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县大气办主任、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机构。8月5日,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主持召开全县环保重点工作推进会议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明确时限,集中攻坚。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对全县采暖服务业燃煤小锅炉进行集中整治的方案》,并以《通告》的形式下发、张贴,明确整治范围、整治方式、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形成了“政府领导、环保监管、行业主管、乡镇属地、用户主体、舆论监督”的责任体系。三是全面排查建档。对全县所有采暖、洗浴、餐饮以及集体单位伙房、小茶水炉等进行“拉网式”调查摸底,列出全县燃煤小锅炉点位、名称、吨位等详细清单,切实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

   宣传动员,凝聚共识,赢得服务业户支持。 一是抓媒体宣传。制作大气污染防治专题片在县广播电视台循环播放,并利用政府网站、《平原时讯》、微信、微博等平台广泛宣传,营造了“广而告之、家喻户晓、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二是抓集中宣传。各乡镇(街、区)组织召开了各服务业户参加的动员会,印发宣传材料3000多份,大力宣传燃煤小锅炉改造的重要意义,明确整治工作要求。三是抓上门宣传。各乡镇(街、区)组织工作人员逐户发放明白纸,面对面讲解空气污染的危害、当前的形势和燃煤锅炉改造的必要性,深入了解锅炉用户的想法和需求,现场答疑解惑,帮助研究最佳整改途径,积极争取服务业户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分类施策,倾力帮扶,寻求最佳改造方法。 一是分类施治。由于采暖、洗浴、饭店和单位伙房、茶水炉等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活,县政府从既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上级要求,又能保障民生的角度出发,对燃煤小锅炉整治不搞“一刀切”,分类治理:对城区供热管网覆盖内的和有条件的乡镇,引导用户改用集中供热;其余的采用分布式供热,使用管道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替代;未采用以上方法进行整治的燃煤小锅炉一律取缔。二是积极联系外地商家与服务业户搞好对接改造。先后有北京、济南、德州的8家新能源、节能环保公司,采用BOT、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参与,为采暖服务业小锅炉寻求替代新技术,指导用户确定科学的治理改造技术路线,确保燃煤锅炉治理改造方案合理、可行。三是组织协调本地4家供气供电公司为锅炉改造用户开绿灯、服好务。在费用收取上“压、减、免”,免除开口费,最大程度降低各项费用。

   调度通报,逐一销号,加快整体整治进度。 一是现场督导。县大气办成立专项督导组,对治理工作不间断现场督导,及时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对完成治理的用户逐一现场查看,符合要求予以销号。二是加强调度。县政府领导同志先后多次召开调度会议,深入现场调研,及时了解工作进度,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层层传导压力,推进了工作进展。三是定期通报。充分利用工作简报、新闻媒体等形式,每周通报工作进度,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不作为和慢作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对不能按时完成集中整治任务的,依法实施处罚,并集中组织拆除。截至目前,该县采暖服务业燃煤小锅炉排查建档260台,其中,清洁能源替代135台,集中供热 30台,查封、取缔70台,采暖服务业燃煤小锅炉集中整治工作已接近尾声。今年第三季度平原县主要空气污染物SO2、PM10、PM2.5比去年同期分别改善11.1%、18.5%、22.8%,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