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稳水、抓气、重危废”保障环境安全

19.01.2015  12:04

  平原县按照“稳水、抓气、重危废”的监管重点,强化环境执法,持续改善全县环境质量。

  一是“人机结合”加密监管。对阳煤化工、德派克纸业、方源纸业、泰鼎纸业、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恩城3家啤酒厂入河口等6处重点废水污染源和德惠新河、马减竖河2个河流断面坚持每周进行监督监测2次,每季度对相家河饮用水源地周边环境进行调查监测,重点排污企业都安装了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实现24小时全天候监测,全县形成强大的“监测监督网”,为环境执法提供了科学依据,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重点企业及河流断面能够稳定达标,全县水环境质量得到了持续改善。

  二是大气治理攻坚克难。全县关停了398座小木炭窑。对全县85家燃煤锅炉进行分段治理,分别建立档案,对10吨以上锅炉实施脱硫、除尘、脱硝提标改造,对4-10吨锅炉增上脱硫、除尘设施;对4吨以下锅炉增上除尘设施,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新标准,目前,已基本改造完毕,进入验收阶段。城区建成并运行了2处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积极配合做好黄标车淘汰工作,2014年淘汰黄标车1485辆,完成年度任务的116%;。部门联动,扎实推进油气回收治理,共涉及62家,已完成57家;积极做好商砼、水泥等行业料场、货场覆盖、喷淋工作,防治扬尘污染,半年来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三是以新《环保法》实施为契机,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加大新《环保法》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力度,共组织了2次集中学习活动,科室业务骨干授课,将新《环保法》新亮点体现在环境执法中,做到“学以致用,尽快熟悉”。派出新《环保法》宣讲团,与排污企业进行“法律对接”,尽快让排污企业了解并严格遵守新《环保法》。继续坚持包企业、驻厂、夜查、巡查、执法联动、预警等监管制度,加大对重金属、危废、放射源的监管力度,开展了2次重金属、危废专项行动,对10家有问题的企业进行了限期整改。对2家污染严重涉嫌环境污染罪的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犯罪嫌疑人得到了应有的惩处。加强放射源的环境监管,定期巡查检查,对24枚闲置放射源进行了安全送储,确保了全县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