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冲击“官本位”观念
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力度,树立党纪国法权威,其效应是多方面的。有些变化虽然悄无声息,但影响既深且大。比如,不少人强烈感受到,反腐败向纵深推进,动摇了根深蒂固的“官本位”观念。
“官本位”是一种唯官独大的特权思想和价值取向,与党的根本宗旨格格不入。从一定意义上说,党风廉政建设也是使干部回归“人民本位”、“服务本位”的过程。
这至少可以从三方面看:
其一,重识何为“公仆”。当下流行一种看法:“官不好当”。这和前些年的情形大不相同,是反腐力度加大的明显变化。其实,“官”本来就不好当,只不过一段时间管党治党宽松软,某些人名为“公仆”,实为搞特权者;不是为民服务,而是要别人伺候;不是接受监督,而是说一不二。
随着从严治党常态化、廉政建设制度化,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领导干部言行受到的约束越来越多、越来越严。从为官从政的理念,到公务活动的规矩;从工作的言谈举止,到个人生活问题——干部们感到,任务较重,责任不小,监督更严。想发财就不要当官,当干部就得接受众人监督。不想担当,只捞好处;一人当官,全家得利,这绝对行不通。
其二,审视如何“作为”。通常说,领导干部要“有所作为”,要“大有作为”,这没错。但应该清楚,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哪些才是真正有作为。经验证明,不少作风问题、贪腐行为,就是在不能为、不该为的问题上,上下其手,大做文章。
滥发津贴补贴、公款大吃大喝、进出高档会所,该为?当然不该!贪污受贿搞腐败、结党营私搞圈子、欺骗组织搞对抗,该为?当然不该!不该为的事为多了,心思不放在正地方,该为的事情自然就不想做、不会做也做不好。
该作为的不作为,是庸政怠政;不该作为的频频插手,是别有用心。
其三,思考怎样“依纪依法”。有的腐败分子胆大妄为,根本没有把党纪国法放在眼里,要么觉得党纪拿他没办法,要么叫嚣“我就是法律”;而有的地方容忍胡作非为,是默认“官大于法”。这是典型的“官本位”。
由破纪到破法,直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与贪墨行为有着内在的逻辑关系。敬畏法律而不巴结权贵,依法办事而不看人下菜碟,行使权力而不逾越法律红线,只是为官最基本的要求。党纪严于国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对党员干部提出了更严的标准,党纪才是为官从政的底线,须臾不可逾越。
破除“官本位”,绝不是忽视贬低官员的作用,不是束缚干部创业干事的手脚。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多谋善断、勇于负责,是领导干部的优秀品质,是老百姓福祉所系。“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领导干部,老百姓才爱戴和崇敬。
破除“官本位”,目的是矫正对“官”的错误认识:不能自诩高人一等,处处搞特权;不能把官职大小作为是非对错的标尺;不能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做私人用品,个人所有;不能仅仅用官阶作为衡量成绩和贡献的唯一标准;不能有人当官,全家沾光得利。越是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越要谨言慎行,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或许可以这样说,夯实党风廉政基础,铲除腐败滋生土壤,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让“官本位”观念没有市场,让特权思想无容身之地,让尊崇规矩成为内心自觉。(米博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