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鼓励发行政府债券保障融资 防止“半拉子”工程
18.12.2014 14:20
本文来源: 东营网
17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财政厅负责同志解读《山东省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最近,有不少人担心,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政府财力吃紧的情况下,规范地方政府举债会不会影响经济发展。对此,山东省财政厅副厅长窦玉明在现场做出解释。
当前,经济确实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在新常态下,通过深化改革,释放改革红利,可以有力地推进经济发展。建立规范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政府治理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理清政府和市场边界,防范财政金融风险;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拓宽社会资本投资渠道,激发市场活力,提高公益性项目投融资效率,对转方式、调结构、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将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从短期看,要注意积极稳妥推进改革,保障在建项目后序融资建设,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确保改革平稳过渡。在这方面,《实施意见》提出了明确措施:一是要求各级政府统筹各类资金,优先保障在建项目续建和收尾。二是允许市县申请发行政府债券置换高利短期债务,降低利息负担,腾出更多资金用于重点项目建设。三是对使用债务资金的在建项目,原贷款银行等要重新进行审核,凡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项目,要继续按协议提供贷款,推进项目建设。四是对在建项目确实没有其他建设资金来源的,鼓励通过市场化运作模式和发行政府债券解决后续融资。(张雯婷 李娜)
本文来源: 东营网
18.12.2014 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