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会

08.10.2015  09:57

 

      近日,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会,认真贯彻落实厅党委关于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围绕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总目标,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分析形势,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迟丽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指出,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环节,是适应互联网时代执法环境的迫切需要,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全省司法行政事业平安和谐发展的重要保证,事关司法行政改革全局,意义重大。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互联网意识和群众观念,聚焦问题,找准切入点,利用好改革形成的“倒逼”机制,从思想观念、工作模式、工作方式上转变,精心谋划、科学实施,加快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推进执法依据规范化。认真做好制度清理修订工作,确保抽象行政行为合法有效;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保证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善于运用立法手段推动自身工作,组织做好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治宣传教育等立法调研、争取立项等工作。二是推进执法主体规范化。推行执法责任制,配齐行政执法证件,加强执法证件管理;健全执法机构,推动在市一级设立社区矫正专门机构、县级司法局加挂社区矫正管理局牌子,探索建立监管执法大队,探索在开发区、旅游区等设立司法所;加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加快网上行政审批系统改造,规范审批流程,推进实体服务窗口规范管理工作,实现“一站式”办理。三是推进执法行为规范化。规范执法流程,健全表明身份、说明理由、听取申辩、调查取证、听证等执法工作流程,统一规范执法文书、执法手段措施;完善执法标准,针对司法行政不同业务领域的执法特点和要求,建立科学、务实、管用的标准体系;加快执法信息化建设,完善网上执法办案系统,实现案件全流程信息化监督。四是推进执法监督规范化。认真落实《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深入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强化源头治理,堵塞执法漏洞;全面落实执法办案终身责任制,实行“谁承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强化责任追究和问题案件倒查;强化执法执业考评工作,科学设置考评指标,拓展考评范围,创新考评方式,并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强化执法档案建设,建立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强化执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促规范。
      会议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强化组织领导,把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法制部门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牵头部门,要履行好“规范办”的各项职责任务,强化组织规划和管理协调。各执法处室、单位对本业务领域执法规范化建设负直接责任,要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地抓好落实。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加强执法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执法条件,夯实执法基础;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工作力度不大、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要紧盯不放,督促整改;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做法,加强宣传工作;精心组织好执法规范化先进单位评选表彰活动,确保执法规范化建设效果。
      厅机关各执法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市司法局分管副局长、法制科(处)长参加了会议。会上,邀请省政府法制办、省公安厅专家讲解了《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知识,济南等6个单位作了典型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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