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上学交规可销分 淄博高速交警推出“学习减分”
11.08.2017 18:02
本文来源: 东营网
近日,记者从淄博高速交警支队获悉,只要您的驾驶证所属地是淄博,并且是本人名下登记的鲁C号牌小型自备客车,通过“淄博高速交警”微信平台,就可参与学习减分,给驾驶证“减负”。一个自然年度通过考试2次,可共减免6分。
淄博高速交警支队民警表示,有淄博市驾驶证(并且驾驶证状态正常)的驾驶员,并且只适用于自己名下登记的鲁C号牌小型自备客车在高速公路上的记分≤3分的非现场违法(没有被执勤交警现场抓包并开具处罚决定书的违法)。本记分周期扣满12分、逾期未换证或审验、注销等情况的驾驶员均不可参加。
民警告诉记者,通过淄博高速交警微信平台,进入题库随机获得30道学习试题,累计3天以上(每天至少学习一次)完成学习的可参加考试。题目则是由淄博高速交警支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出的有关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的问题。最后,系统会从本次学习的30道题中随机抽取10道题作为考试试题,全部答对视为合格,获得1个系统生成的校验码。1个校验码可以抵消1条违法记分为3分及3分以下分值的高速公路非现场违法记分数。
据了解,考试获得的校验码仅限在高速交警支队指定的违法处理地点验证后使用。驾驶员在1个自然年度通过学习考试最多只能获得2次3分减免资格,2次学习考试的时间需间隔至少1个月。每个校验码只能1次性使用,只能扣除≤3分的非现场违法不减免罚款。(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胡泉 通讯员 牛玉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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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2017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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