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1号文件"出炉 农民可带"土地权"进城落户

24.03.2015  10:03

  日前,山东烟台市委、市政府“烟发〔2015〕1号”文件出炉,作为“惠农大纲”的《关于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实施意见》,再次锁定“三农”工作。文件指出,2015年,全市农村工作将坚持统筹城乡发展主线,突出“促发展、美环境、深改革”三大任务,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创新农业经营体制,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提升全市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水平,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加快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

  惠农规划①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今年,全市将培植壮大优势特色产业,推进“陆上粮仓”建设,搞好粮食整建制高产攻关,加快苹果产业提质升级,推进标准化畜禽规模养殖。推进“海上粮仓”建设,实施现代渔业园区建设、海洋牧场开发、远洋渔业和休闲渔业工程。鼓励发展种子种苗业和林业经济,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涉林产业。

  加强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体系,支持庄稼医院建设,推行农业行政处罚电子监察系统,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培育自主产权优良新品种。加强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新建改造一批区域性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扩大对韩农产品经贸合作。

  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实施耕地土壤改良修复、农药残留治理等六大工程,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及智能配肥等科学施肥技术,深入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严格落实“河长”制管理,争创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

  年内,面对面培训农民10万人次,放心粮油经销网点达到1000个以上,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惠农规划②鼓励发展规模适度的家庭农场

  鼓励发展规模适度的家庭农场,建立示范家庭农场名录,对于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给予重点扶持。创新集体经营方式,鼓励有条件的村根据农民意愿,统一连片整理耕地,将土地折股量化、确权到户。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政府安排的农民直接受益的投资项目,优先安排农民合作社承担。政府补助形成的农田水利设施等资产,转交农民合作社持有和管护。

  推动龙头企业集群发展,培植省级以上龙头企业82家,年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龙头企业16家。鼓励农机合作社开展全程托管或主要生产环节托管,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试点。

  改善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推动商业银行扩展乡镇服务网络,稳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积极推动设立民间融资机构。引导保险机构扩大种植业和畜禽等保险保障范围和覆盖区域,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三农”提供综合服务的骨干力量。

  制定实施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准入和监管办法,支持县域融资性担保机构尽快壮大资本实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在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发行上市。

  惠农规划③保障进城农民工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待遇

  持续加大“三农”投入,继续增加和优先保证财政对农业农村的支出。大力推进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治理河道60公里,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20万亩,突破和提升苹果、葡萄等果业机械化水平。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特色创意、市场营销、电商等二三产业,推进城区二三产业向农村转移延伸,实施农村新型社区与产业园区“两区同建”。

  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和创业,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三年行动计划,每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5万人,签订劳动合同率95%以上。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政策,保障农民工工资正常支付。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待遇,农民进城落户不得与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相挂钩。

  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建立农产品市场价格发布体系,编制发布烟台苹果价格指数,支持发展农产品期货交易。

  将在城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城市住房保障体系,保障进城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平等享受文化、教育、医疗、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

  惠农规划④年内新建及续建农村新型社区100个

  编制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发展规划,力争更多的村庄列入国家、省传统村落名单。在全市集中开展第二轮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按照大生态理念,实行全域延伸拓展,注重内涵提升,实现区域环境整体提升。

  加快供排水、垃圾污水处理、供气供暖等公共配套设施向农村延伸,大力推行迁村并点、合村并居,年内争取20个省、市级示范镇驻地都有农村新型社区项目。推行市场化垃圾收运处理和保洁模式,解决好规划内15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农村公路管养率达到70%以上,推进信息覆盖所有村庄,完成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任务。

  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把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放在优先位置,推进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扩大校长教师向农村学校轮岗交流,严格落实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补助政策,农民体育设施基本实现“村村有”全覆盖。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抓好农村低保、五保、残疾人等困难群众保障。

  全市新建及续建农村新型社区100个,新建农房3万户。建制镇污水处理覆盖率达70%以上,组织送戏下乡2000场以上。

  惠农规划⑤争取开展农民住房抵押贷款试点

  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实施海域使用权“直通车”制度,加快小型水利设施确权登记颁证,积极探索水权登记和水权交易流转方式,合理调整农业水价,建立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规范林权流转和抵押融资,推行农民宅基地与房屋两证合一,支持农村对集体土地上的公益性设施、经营性固定资产等进行确权登记。

  落实农村产权抵押担保等权能,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林权、海域海岛和水域滩涂等各类产权抵押贷款。建立规范统一的全市农权流转规则、流程及平台系统,形成覆盖全市的农村产权交易流转体系。研究制定全市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意见,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保障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开展农村土地征收改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农民住房保障新机制,依法保障农民宅基地权益。

  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任务,推广以蔬菜花卉大棚、农产品订单、农业知识产权为标的物的新型抵押担保方式,争取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抵押贷款试点。(胶东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