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3号机组实现超低排放

16.12.2014  11:19

  2014年12月12日,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组织有关部门与专家对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3号机组烟气治理工程进行了环保验收。根据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的现场监测数据(2014年12月4日),3号机组锅炉烟气总排口的二氧化硫平均排放浓度为12mg/m3,氮氧化物平均排放浓度为46mg/m3,烟尘平均排放浓度小于1mg/m3;通过现场查看在线监控数据,3号机组实时的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6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41mg/m3,烟尘排放浓度为2mg/m3,均低于《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3)表1以气体为燃料的锅炉或燃气轮机组排放标准限值(二氧化硫35mg/m3,氮氧化物50mg/m3,烟尘5mg/m3),主要污染物实现了超低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