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关于做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储备及信息填报的通知》的通知
鲁建城函[2016]18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城管(市政公用)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关于做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储备及信息填报的通知》(建城水函[2016]5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抓紧建立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库
到目前,全省45个设市城市中,有35个城市上报191条黑臭水体,其中17设区城市上报159条,县级城市上报32条。各市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尽快制订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方案,落实黑臭水体项目名称、建设内容、起止年限、投资规模、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将项目信息录入信息平台,形成黑臭水体项目储备库(见附件1),并填写《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拟争取对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于4月7日前报省住建厅城建处。填入信息平台的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将作为争取国家优惠信贷支持政策的基本条件,并作为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支持的重要依据。
二、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各地要根据上报情况抓紧完成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可研、环评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报批,确保项目合法合规,尽快开工建设。
三、及时上报建设进展情况
各市要加强监管平台管理,安排专人按期报送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信息。在每季度第一个月8日前通过监管平台填报上一季度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展信息。省住建厅在每月10日前审核报送信息。
联系人:徐林南 石 峰
电话:0531-87080821,传 真:0531-87926542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4月11日
抄送: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城管(市政公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