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质量安全监管司《城镇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试行)》的通知
鲁建建函〔2015〕45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房管局:
为进一步做好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保证排查工作质量,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城镇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试行)》(建质质函〔2015〕70号,以下简称技术要点),现将《技术要点》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技术要点》为抓好城镇房屋结构安全排查,确保排查工作专业、系统、有效开展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尽快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二、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按照《技术要点》要求,扎实开展城镇房屋结构安全排查工作,认真填写房屋结构安全排查表,分类建档,为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月度报表提供可靠数据,为房屋结构安全整治提供科学依据。
三、已完成安全排查的房屋,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依据《技术要点》进行进一步梳理,并填写房屋结构安全排查表,一并归档 。
四、落实《技术要点》的有关情况,请及时书面报我厅工程建设处。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