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卸货受伤致四肢瘫痪 雇主被判赔150余万
15.10.2015 13:21
本文来源: 半岛网
2014年9月7日零时许,李某驾驶一辆前四后八大货车在某钢铁有限公司四号上料口卸货时,车斗下落,致使原告颈椎受伤,经医院诊断:C5椎体骨折脱位伴颈髓损伤术后、C2左侧椎弓骨折、四肢瘫、便秘,并经法医鉴定为一级伤残。雇主王某垫付医疗费用10余万元后未再支付任何费用。然而李某瘫痪在床,其妻体弱多病,家里还有两名正在上学的未成年女儿和年迈的老母亲。李某无奈之下将雇主王某、某甲物流公司、某乙物流公司诉至法院。李某认为,雇主王某将涉案事故车辆挂靠在某甲物流公司名下,据此要求某甲物流公司对其受伤造成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庭审中,某甲物流公司提交卖车协议书一份、银行账户查询明细一份,以及个人业务转账回单一份,证明涉案事故车辆在事故发生时虽然登记在某甲物流公司名下,但并非挂靠关系,而系被告王某未将车款付清,车辆未办理过户登记,庭审中,李某还主张某乙物流公司系涉案货物运输业务发包人,要求某乙物流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此,被告某乙物流公司不予认可,李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
本文来源: 半岛网
15.10.2015 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