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召开会议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21.04.2016  14:18

 

      近日,省司法厅在滨州召开2016年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省司法厅巡视员吴溪清出席会议,并就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全面健康发展做出安排部署。
      一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推动法律援助在深化改革中顺势而上。要充分认识到法律援助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确保法律正确实施的重要法律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实现工作方向由扩大办案数量向提高办案质量转变,由加大经费投入向管好、用好经费、增强经费使用效益转变,由加强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向提升群众满意度转变,由一般性普遍宣传向以案说法、以事论理等定向宣传转变,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服务民生、保障民生中的重要作用,让更多的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二要抢抓机遇、迎接挑战,切实把“两办”精神落到实处。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摆上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位置,落实工作责任制,分解细化任务。积极利用“两办”文件去争取政策,推动当地党委政府将法律援助纳入“十三五”发展规划、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民生工程。通过探索聘任政府雇员、购买公益岗位等形式,加强人员保障。完善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做好工作衔接。
      三要扩大范围、增强供给,满足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抓好法律援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法律援助供给能力,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众需求。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积极拓宽法律援助服务领域,做好特定领域和人群的法律援助。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完善值班律师制度,扩大刑事诉讼法律援助覆盖人群。规范便民窗口服务,打造法律援助信息服务平台,拓展“12348”法律服务热线功能,推行微博、微信等网上咨询服务。简化优化法律援助工作程序,探索建立经济困难证明个人声明制度,提供多元化便民服务。
      四要加强监督、规范管理,推动办案质量迈上新台阶。认真落实《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大力推动法律援助服务流程规范化、服务工作制度化、办理案件标准化建设。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严格执行质量监管措施,大力推行办案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的差别案件补贴制度,引导法律援助人员认真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依法公正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引入同行评估制度,建立评估专家队伍,实现案卷质量评查常态化。
      五要严格执行、加强督查,努力提升办案补贴发放水平。把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发放水平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提高办案补贴发放标准,加强法律援助办案专款的管理使用,规范办案补贴发放程序,激发法律援助人员的办案积极性,提高办案数量和质量,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六要突出重点、创新方式,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把中办发〔2015〕37号和鲁办发〔2016〕7号文件、新修订的《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和先进典型等作为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的重要抓手,开展专项宣传活动,创新宣传方式,把社会关注的政策措施、热点问题融入到具体案例解读中,积极参与法律援助节目、宣传片、专题剧、微电影的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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