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召开全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座谈会
7月5日,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座谈会,总结成绩,分析问题,研究进一步加强全系统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的思路举措。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刘淼主持会议并讲话,驻省厅纪检组、厅机关有关处室及厅属有关协会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省律师协会、省公证协会、省司法鉴定协会、省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和省人民调解员协会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与会代表围绕实现党员管理全覆盖、强化党建分类指导、发挥社会组织党建引领作用、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向心力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讨论。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坚持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和《山东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精心部署,务实作为,扎实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双覆盖”,不断提升社会组织党建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取得突出成效。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张军部长视察我省司法行政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全面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为全省司法行政事业平安和谐发展、持续走在全国前列提供组织保障。一是强化政治引领。通过教育培训、挂职锻炼、评先树优、推进参政议政等多种方式,为社会组织发展引领正确航向、注入“红色基因”,确保其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二是巩固覆盖成果。深化党务与所务融合发展模式,层层夯实压紧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实现党员到哪里,党的组织就建到哪里,党的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三是创新制度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提升基层党建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将社会组织纳入全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整体布局,打造示范党支部、品牌党支部,让每名党员都成为一面旗帜。四是搭建履职平台。寻找社会组织党建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在创新履职中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等工作水平,促进社会组织在法治建设中更好地履职尽责。
会上,就《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征求了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