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司法局三项措施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效

31.08.2017  10:57

    今年以来,莱芜市司法局强化三项措施,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案件数量,积极强化法律援助质量,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49件,办结664件,减免案件代理费21万余元,为1600余名困难群众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80余万元,促进了社会公平公正,有效维护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完善便民服务设施。市、区两级均建立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实行“一站式”管理、“柜台式”服务、“面对面”援助,提供法律援助审查、咨询、受理、指派、结案、归档一条龙服务,变“分散办理”为“一窗受理”。设立法律援助快速受理“绿色通道”,凡残疾人、老年人、军人军属、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做到优先审查、受理、指派,提供更加人性化、贴心式的服务。

    提升援助工作质量。加强事前、事中、事后质量监管,规范办理流程,严把案件指派关、受理办理关、案卷评审关等环节。按不同个案分类,指定各专业法律援助维权工作站,为受援人提供专业化服务。开展“上下互评、同行互评”集中评查活动,通过各区中心同级交叉互评、区中心逆向评查市中心、市中心抽查区中心等方式,查问题、纠错误、评优差,共同提升办案质效。

    不断扩大援助范围。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明确各部门在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受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96件,同比增长15%。加大公证法律援助工作力度,保障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免费获得公证服务,办理公证法律援助案件73件。积极落实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援助项目,努力维护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和未成年人等五类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办理上报项目资助案件58件。推行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工作,对符合法医临床、法医病理、伤残鉴定等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司法鉴定法律援助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