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兖州区司法局“五个强化”助推司法行政工作发展

03.03.2016  10:18

 

      2015年,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司法行政工作积极履行稳定“第一责任”,主动服务发展“第一要务”,创新社会治理,多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和济宁市基层理论宣讲先进单位,被济宁市司法局荣记集体三等功,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全省亮点工作创新先进集体、首批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1名同志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1名同志被评为全省亮点工作创新先进个人。


      一是强化多元开放,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突出全媒化,利用网络、微信、广播电台等全方位媒体平台积极传播法治正能量,打造立体普法网络。突出文化性,创新法治文化载体,打造九州法治文化广场,创建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居)”300余个。突出差异性,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针对青少年、农民、领导干部等不同群体,开展专题法治讲座86次,赠送法律资料2万余份,组织普法文艺演出团到镇(街)村(居)巡回演出12场次,增强了全民法治观念。突出服务性,强化“谁普法、谁执法”工作责任,区政府聘请了五名法律顾问,10个镇(街)政府和265个村(居)都聘请了法律顾问,积极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相关群体创业发展发挥法律智囊作用,优化了法律服务机制。
      二是强化融合协调,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提质增效。建成规范化“和为贵”调解室82个,实现区、乡镇、村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全覆盖。实行远程网络调解工作模式,实现了区和镇(街)远程调解视频互通互联,实现偏远村(居)矛盾远程调解,以简便的网络办理程序、灵活的远程调解方式、规范的分流配套制度,努力打造远程便民服务新机制。大力推进与全区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努力打造多方合作、职能互动、优势互补的联调联动的“大调解、大联动”工作格局。提升队伍素质,不断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举办全区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培训专职人民调解员200余人次。2015年,共调解各类案件757起,调解成功748起,调解成功率98%。
      三是强化创新发展,推动特殊人群管理机制创新。全区现有社区服刑人员510名,刑满释放的安置帮教人员1052人。建立学习教育机制,为每个社区服刑人员打造专属的“两个8小时”,做到至少每月一次集中学习教育和一次集中社区服务。规范管理服务机制,整合资源,为特殊人群提供心理矫治和就业指导。探索多部门联动机制,公、检、法、司部门联动、无缝对接,把好入矫、解矫关,联合区检察院开展一月一检查活动,全面提升监督管理效能,形成了监管、教育、帮扶“三位一体”的工作新格局。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严格控制在0.18%以下。创新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扶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回归有人接、就业有人扶、创业有人帮、困难有人助”。
      四是强化法治惠民,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普惠百姓。组织选用优秀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为33个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228家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办理各类案件2700余件,避免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公证处参与城区创卫工作20余次,参与政府招投标公证近百次,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488件。加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着力打造“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畅通24小时法律服务热线,建立困难群众资料库,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99件,接待来电、来访咨询2500余人次。
      五是强化作风纪律,打造司法行政过硬队伍。坚持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干部讲政治、懂规矩的意识,打造政治过硬队伍。坚持“一切工作具体化”,总结“四四”工作法,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强化责任追究,打造业务过硬队伍。不断加强工作、财经、组织、党风廉政纪律,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做廉洁从政的表率,打造纪律作风过硬队伍。深入开展驻村联户工作和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持续推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建设,努力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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