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司法局六措并举做好法治扶贫工作
济南市司法局以全面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契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法治扶贫,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使全市贫困村(社区)的法律服务体系逐步完善,贫困人口的法律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为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全面深化贫困村(社区)“法治六进”工作。推进落实法治宣传、摸清“双实”信息、消除安全隐患、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合法权益五项任务,重点掌握因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导致老年人贫困的情况,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联合有关部门,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公益诉讼、法律援助等手段,促使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开展法治公益电影下乡活动,扶持贫困村(社区)建立法治文化广场,指导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引导干部群众在法治轨道上管理村居事务、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经济发展。抓住“关键少数”,做好乡镇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扶贫开发工作的实际能力。
二是着力推进贫困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两办文件,进一步加大对贫困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扶持力度,推进贫困村(社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实施“一村一法律顾问”工程,推动各县(市、区)成立扶贫专项法律服务团队,加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推广应用力度,增加公共法律服务便民直通车深入贫困村居服务频率,确保贫困村(社区)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
三是大力加强贫困人口法律援助。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逐步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确保不让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探索建立经济困难证明个人声明制度,对特殊群体以及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农民工免于经济审查。推进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提供公益性法律顾问、咨询、辩护、代理、公证、司法鉴定等服务,积极面向贫困人群、小微企业、困难经济组织提供服务。
四是深入推进贫困村(社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加强贫困村(社区)人民调解网格化建设,缩小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基本单元,有效提高人民调解的精细化水平。推进建立人民调解区域协作机制,加强联调联动,提高调解效能。针对重点调解工作,组织开展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为贫困村(社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员脱贫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五是社会共建做好特殊人群帮扶工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群团组织,帮助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中的困难家庭落实社会帮扶、就业扶持和社会保险等政策,组织开展各类帮扶活动, 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更好地融入社会。积极探索组建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参与社会帮教,共同做好帮扶工作。
六是扎实做好“第一书记”扶贫。认真落实抓党建促脱贫工作部署,切实做好驻村帮扶工作。深入“第一书记”帮包村调研,适时召开帮扶协调推进会,研究解决帮包工作困难问题。坚持举全系统之力、集群协同作战的扶贫工作模式,督促指导济南第二监狱落实框架式帮扶协议,助力商河县沙河乡新徐村顺利完成脱贫攻坚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