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司法局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近年来,青岛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强基础、促规范、办实事”的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改革方向和“走在前列”目标定位,通过典型引路、强化指导、夯实基础等方法举措,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动司法所整体水平优化升级。
一是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在黄岛区召开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规范化建设现场观摩会,及时总结黄岛区推进规范化建设经验,部署全面开展规范化创建工作。制定印发《青岛市“两所两室”规范化标准》和《青岛市基层司法行政服务标识规范图册》,统一规范司法所等基层窗口单位的外观形象和内部设置,建设“门好认”的司法所,引导群众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健全完善十项制度,推动形成制度健全、机制完善、运转高效的司法所工作体系,建设“事好办”的司法所,让群众少跑腿、多办事。对司法所的档案管理进行统一规范,要求各区市将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列入对司法所的考核,加强档案规范化管理,推动司法所服务群众的质量不断提升。
二是强化指导,积极推进。确定责任目标,与各区市司法局签署承诺书,全面启动统一规范司法所等基层工作阵地相关工作,层层压实责任,签订责任状。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将“依托司法所建设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纳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体规划,一体推进。各区市司法局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创建。黄岛区司法局三年累计投资500余万元,推动司法所扩容改造,辖区内26家司法所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紧抓督查落实,细化考核办法,印发《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考核细则》,健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日常督办跟进机制。实行市每季度、区市每月调度会制度,全市每半年开展一次集中检查、验收,通报有关司法所规范化创建的进展情况。
三是夯实基础,服务民生。充实人员,在彻底理顺司法所建设体制基础上,积极协调、争取,全部下达了全市414个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加大地方公务员招考、政法干警招录力度,2012年以来,全市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150人,招录政法干警46人,全部充实到基层司法所一线工作岗位,有效解决了司法所空编空岗情况。指导区市积极拓展司法所进人用人渠道,通过补充地方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司法协理员等形式,充实司法所人员队伍。目前,全市共有司法所专职工作人员413人,平均每所3人以上。借力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提高司法所业务办公用房配置标准,将原来市级规范化司法所办公用房的最低标准,要求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办公用房标准。健全司法所各业务功能室,推动司法所办公场所沿街落地、独立办公、统一规范。各级财政不断加大对司法所基础建设的投入,三年来,累计投入2000余万元,用于改善司法所办公环境,为司法所配齐配全办公设施和执法装备,全部实现司法所与上级机关信息专网互联互通,办公、业务经费全部统一纳入区市财政保障渠道。延伸服务,拓展司法所职能,借助社区(村居)自治组织力量,整合调解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资源,推行“律师”联社区(村居)AB角制度、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打造社区(村居)司法行政工作室平台,推动司法所职能延伸、服务群众阵地前移、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覆盖城乡,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贴心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