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司法局彰显职能作用铸造法治扶贫品牌

21.06.2016  17:08

 

      近日,日照市司法局出台《关于开展法治扶贫的实施意见》,以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契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法治扶贫,助推全市扶贫开发工作,聚力铸造法治扶贫品牌。
      一是整合资源,注重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以法治建设和法律服务保障为手段,充分调动辖区法律资源,聚焦需要法律救济的地区和人群,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和法治扶贫能力,最大程度满足贫困地区人群的法律需求。在党委、政府落实扶贫开发总体布局中,当好参谋,强化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司法行政职能,注重相互配合,实现协调联动,助推党委政府各项扶贫措施落地生根。
      二是多措并举,积极做好贫困地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加快出台并落实好《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公共法律服务扶持力度,大力支持贫困地区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建设,保障贫困地区群众公平享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制度,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把更多贫困人口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打通法律援助“最后一公里”。积极推进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提供公益性法律顾问、咨询、辩护、代理、公证、司法鉴定等服务业务,完善法律顾问全覆盖服务体系。
      三是抓好典型,着力打造法治扶贫品牌。在抓好重点乡镇(街道)、重点村居(社区)、重点人群、重点个案上下功夫,适时推出一批典型经验、典型案例,打造法治扶贫品牌。通过持续不断的法治建设和法律服务,增强贫困地区群众的法治意识,为精准扶贫植入法治元素,形成法治扶贫的广泛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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