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加强农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打通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近年来,日照市司法局认真贯彻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农村社区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室的意见》,坚持把加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作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突破口,按照“三四五”的工作思路,点上抓突破,线上抓推行,面上抓提高,整体抓规范,打通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突出“三个重点”,完善工作机制。着力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重视,把加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写入《日照市农村社区建设规划》《日照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十三五”规划和《关于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为全面开展工作提供政策支持。着力加强联动推进,协调市人大、政协开展专题调研,为加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提供意见建议;各区县党委、政府及时出台意见,有关部门联手联动、齐抓共管,有序有效开展工作。着力加强示范引领,每年组织各区县司法局长、科室负责人和司法所所长相互观摩,学先进、补短板、强督导,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开展。
抓好“四化建设”,推动规范运行。抓好场所规范化建设,紧紧抓住阵地建设这个“龙头”,确保实现“四个一”,即每个农村社区至少有一间办公室、一间调解室、一个服务窗口、一处法治文化广场,在此基础上,统一外观标识,配齐办公设备。抓好制度实效化建设,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室管理制度和业务工作标准,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抓好人员专业化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区选派或聘用等方式,为每个工作室配备了1名专职工作人员和1—2名兼职工作人员,司法所负责业务培训指导。抓好经费一体化建设,在市级层面上与财政局联合修订《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办法》《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办法》《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办法》《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审核管理办法》,通过补贴业务经费的方式,有效保障了司法行政工作室的正常运行。
推进“五个全覆盖”,提升服务效能。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将法律服务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按照“一村一顾问”的要求,采取公开招标、市场化运营的模式,为全市各村居社区全部配备法律顾问。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覆盖,将乡镇(街道)、社区、各自然村划分为三级网格,实行网格化管理,每个网格确定网格管理员,承担人民调解、法治宣传、信息联络、特殊人群管理“四员”责任,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推进法律援助网络全覆盖,积极推进法律援助“村村通”工程,构建起政府主导、全额保障、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法律援助全覆盖体系。推进法治宣传全覆盖,坚持把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有机结合,不断提高基层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引导农村居民依法反映诉求、解决矛盾纠纷。推进社区服刑人员协管全覆盖,为每名社区服刑人员建立矫正小组,配合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