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司法行政系统以“互联网+”锤炼队伍
网上网下共评警 群众口碑树形象
山东司法行政系统以“互联网+”锤炼队伍
聚焦山东政法队伍建设系列报道⑤
□ 本报记者 余东明 姜东良
近日,山东省司法厅和省人民调解员协会组织的全省“最美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巡回报告团在省内巡回展开。每到一处好评如潮,同时,他们的先进事迹又通过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广泛传播,被群众亲切地称为“百姓贴心人”。
“网下有巡回报告,网上设置事迹公示栏,吸引群众踊跃投票,以群众的口碑树起‘最美人民调解员’的队伍形象。”山东省司法厅厅长王本群介绍说,像此类网上网下同时推进的宣传形式,近年来被广泛运用于队伍建设中,信息化技术作为最便捷实用手段可以非常快速地融入思想教育、查摆问题、业务学习和服务管理的全过程,成为打造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的重要支撑。
据悉,山东省司法厅在队伍建设中引入“互联网+”,可以概括为三个阵地,即网络教育、网络党建和网络培训。
针对法律服务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山东省司法行政系统建立党员法律服务人员信息库,将他们的管理与学习、执业、调转、考核等环节进行有效衔接,打造“互联网+党建”新模式,利用微店、微博、微信等平台建立互动式党建活动阵地,实现法律服务人员走到哪里,党建工作就走到哪里。
在规范执法执业上,山东省司法厅坚持以信息化为依托,推行网上行政许可审批系统,实现执法流程和关键环节的网上管理、网上审批、网上监督;开发运行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司法考试管理系统;推动监狱减刑假释、戒毒诊断评估等信息网上公开,依法及时公开执法依据、程序、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全程、实时、公开监督,确保审批公开透明、执法严格规范,有效提高了全系统的执法规范化水平。
为了实现对法律服务业的实时监控,加强日常监管,规范执业行为,山东省司法厅开发运行司法鉴定、律师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公正管理、法律援助等网络管理系统;在系统外网增设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查询功能,方便社会监督,增强了全省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提高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在对干部的服务管理上,山东省司法厅积极推动信息化手段和传统队伍管理模式的融合创新。分类建立干部管理、法律服务人员管理、警务管理等信息库,对基本情况、工作简历、奖惩情况、教育培训等进行信息化管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调研教育培训需求,分析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增强决策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与此同时,山东省司法厅还创新互动形式,利用信息化手段收集社会对司法行政工作和司法行政队伍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社会关切。设置网上厅长信箱,作为受理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的网上窗口;开设便民服务专栏,设置“服务指南”“网上办事”“投诉举报”“意见建议”等板块。今年以来,共接收网络咨询432次、收到意见40条,投诉42条。
对内正队伍,对外树形象,在政法队伍的对外宣传上,山东省司法厅加强全系统门户网站建设,搭建网络宣传平台,积极展示司法行政各条战线上的先模典型。将表彰先进过程作为宣传司法行政队伍的过程,在“2014年度人物”“最美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中,设置网络投票环节,积极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型网络社交平台,打造贴近群众、贴近现实的宣传新渠道,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踊跃参与。
“队伍建设我们坚持‘治警先治长’,引导广大干警在思想上‘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修为政之德、常记廉政之责’;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势,逐项明确执法与司法的‘主线’、法律与纪律的‘红线’、公与私的‘底线’。下决心治庸、治懒、治散、治慢、治拖、治瞒,坚决惩处执法不公、不严、不廉、不文明等问题,坚决清除队伍中的害群之马,打造一支经得起群众监督检验的司法行政队伍。”王本群说。
(来源:2016年1月26日《法制日报》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