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多措并举实现律师法律服务全覆盖

23.10.2014  12:49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的作用,司法部采取多种措施加快解决有些地方没有律师和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不足的问题。截至2014年6月,全国174个县无律师问题已经全部解决,实现了律师法律服务县域及以上区域全覆盖。   据统计,截至2013年7月,全国共有174个县没有律师,其中既无律师事务所又无律师的132个,有律师事务所而无律师的42个,涉及15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此外,还有92个县(市、区)只有1名律师。如不尽快改变,将会影响当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影响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党中央对部分地区无律师情况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明确提出要加快解决有些地方没有律师和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不足问题。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对解决无律师县工作非常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采取有效措施,争取在一年内全部解决174个县无律师的问题。   2013年7月,司法部出台了《关于加快解决有些地方没有律师和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不足的问题的意见》。此后,司法部、全国律协会同各地司法厅(局)、律师协会,迅速落实意见的部署,克服种种困难,采取多种措施,解决174个县无律师问题,包括组织安排规模较大、社会形象好的律师事务所,特别是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到没有律师事务所的县(市、区)设立分所;指导没有律师的县(市、区)的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创造条件,组建国资律师事务所,对国资律师事务所给予财政支持;选派优秀律师到有律师事务所但没有律师的县(市、区)和律师资源严重不足的县(市、区)志愿执业;深入开展“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和“同心·律师服务团”活动,优先选派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到没有律师和律师资源严重不足的地区服务等。河北、山西、福建、海南、贵州、云南、陕西等省率先采取措施解决了无律师县问题。   由于地域和经济社会发展特殊性,青海、西藏两省(区)依靠自身律师资源无法完全解决无律师县问题。为此,司法部、全国律协下发了《关于组织招募律师赴青海、西藏两省(区)无律师县开展志愿服务的通知》,从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青海西宁市严格选拔了50名高素质的志愿律师,赴青海14个、西藏26个无律师县开展志愿法律服务。同时,针对西藏27个地处高海拔地区无律师县的实际情况,采取志愿律师立足原服务县并辐射周边县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的方式,实现律师法律服务在西藏自治区全覆盖。   据了解,无论是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分所,还是广大志愿律师,都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使命,积极开展为无律师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赢得了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赞扬,被称为党委政府决策的法律助手和群众的法律贴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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