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要求各地制定普通高中债务偿还计划
3月9日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高中阶段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稳定在98%以上,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结构更加合理,经费投入和成本分担机制更加完善,为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人才基础。
严格控制超大规模普通高中学校,新建普通高中规模不得超过60个班。2018年全面消除50人以上普通高中大班额,建立健全大班额监测和长效防控机制。到2020年,所有普通高中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在全省支持建设100所左右省级示范性和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
落实以政府投入为主、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普通高中投入机制,完善政府、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法筹集经费的中等职业教育投入机制。严格落实省定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并逐步提高。建立普通高中学费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收费标准。严禁以任何形式挪用普通高中学校学费收入。各市、县(市、区)要制定普通高中债务偿还计划,属于2014年年底前发生并已纳入存量地方政府债务清理甄别结果的,应按照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政策予以偿还;同步推进公办中职学校债务化解工作。全面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免学费政策,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支持普通高中聘用专业人士开设特色课程,所需费用由学校统筹解决,有条件的可纳入财政预算。支持高中阶段学校引进高层次、短缺专业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面试、试讲、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
启动实施特色高中建设计划,建立省市两级特色高中遴选认定机制,经评估认定的特色高中可根据办学需要,适当上浮学费标准。支持高职高专学校与普通高中探索“2+1”人才培养模式,普通高中学生完成高中二年课程学习后,可在第三学年选修职业技术类课程。完善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院校合作办学机制,扩大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模。
作者:王原 编辑:王丽 责任编辑:温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