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案为何不同审?郭美美案疑问解读
11.09.2015 13:04
本文来源: 山东华网
郭美美案庭审目前尚未结束,除了为赌博提供POS机的赵晓来,案件还涉及郭美美的外籍男友和助理,这几人为何没有出现在今天的庭审?郭美美当庭承认赌博却不认可开设赌场罪,这两者有何区别?从去年案发到今日受审,为何经历一年多之久?
解读一:开设赌场罪比赌博罪重多少?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开设赌场罪是指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营业性的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 在两个罪名的区分上,开设赌场的赌博方式一般是赌场老板事先设定的,有的还有一系列的赌博规程。而聚众赌博因具有临时聚合性,赌博方式一般是不确定的,多数由参赌者临时商定。此外,赌博工具有谁来提供、地点由谁控制,也是区分两罪的因素。 在量刑上,赌博罪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罪的量刑则包括两档,一旦罪名成立,则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郭美美被控开设赌场罪,即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况。 解读二:同案为何另案处理? 在起诉书中可以发现,除了赵晓来,与郭美美开设赌场相关的人员,均被另案处理,根据法律规定,郭美美外籍男友、与其开设赌场的陈某以其助手吕某没有同时受审。 同案没有同审或因以下原因造成,当事人在逃尚未归案、依法需要移送管辖处理以及现有证据不符合批捕条件需要进一步侦查或者涉及其他犯罪的。 据了解,目前郭美美的外籍男友尚未归案,对于在逃的外籍当事人,在司法实践中,我国可能会申请国际方面的通缉或者引渡,但要参考案件的重要程度和调查程度而定。 解读三:从案发到受审为何历经一年之久? 从2014年7月案发到受审,郭美美案件经历了一年多的“反复”其中:郭美美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4年11月19日移送审查起诉,检方受理后于11月21日已告知郭美美有权委托辩护人。期间因证据不足,该案于2015年1月3日、2015年3月18日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两次,于2014年12月19日、2015年3月3日、2015年5月13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三次。 据了解,补证过程主要集中在开设赌场的一套证据链上,因为郭美美用租住房屋赌博,因此不少证据需要长时间调查才能取得。本文来源: 山东华网
11.09.2015 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