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54名大学生被骗百万元贷款 一骗子曾是大学辅导员
只需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给他人在分期网站上购买手机,他人负责还款,便可轻松赚得每单500元至1000元不等的“好处费”。这样的“美事”竟让长清的54名大学生被多个分期购物贷款平台催款,当他们知道被骗时,给他们办理贷款的两名男子早已不见踪影。
记者从长清公安分局潘村派出所了解到,今年3月初,派出所接到大学生小黄的报警电话,称他把自己的身份信息给外人使用,在分期网站上购买手机,当时说的由其他人负责还款,对方付给他每单500元,共计3500元的“好处费”,本以为赚了笔“好处费”,但刚刚过了3个月,小黄就接到7个分期平台的催款电话,贷款现逾期未还金额高达5余元。小黄想联系借用信息的人咨询怎么回事时,发现对方竟“人间蒸发”了。
接到报案后,长清警方立即成立了专案组,民警对小黄详细询问后,发现被骗的不止他1人,后统计发现,共有54名在校大学生遭遇了和小黄一样的骗局。了解情况后,专案组民警加班加点,对所有被骗大学生进行询问,在短短1周时间内,记录54份笔录,共计400余页材料。
办案民警介绍,初步查明,两名自称“徐文”和“张义”的男子在济南几所高校内,承诺学生“只需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给他们在分期网站上购买手机,由二人负责还款,学生不用还款,并与学生签订《保证协议》,便可轻松赚得每单500元至1000元的好处费。”由于仅付出身份信息就能获得500至1000元的好处费,很多在校大学生信以为真,“徐文”和“张义”给54名大学生分别在爱学贷、分期乐、人人分期、优分期等7个分期平台网站注册信息办理分期购买手机的贷款业务,手机、贷款由胡、张二人处理,总贷款金额为1185820元。
专案组民警通过进一步的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为逃避法律制裁故意使用的假身份。民警后来确定了二人的真实身份分别为胡某、张某,3月17日、3月18日分别将他们抓获,并刑拘。
到案后,两名嫌疑人承认2015年3月至2016年3月期间,分别利用假名给54名大学生在爱学贷、分期乐、人人分期、优分期等7个分期平台网站注册信息,办理分期购买手机的贷款业务,手机、贷款由胡、张二人处理,总贷款金额为1185820元。他们将手机转手卖出后分成,并不再还款,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犯罪。
据悉,胡某是一名未成年人,其经常在长清大学城闲逛,无意中得知大学生可以办理购物小额贷款,后与张某结识。张某曾在某大学当过辅导员,后来辞职。于是二人就利用张某这一身份优势,骗取54名大学生的信任办理贷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