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彩石山庄绿松苑项目49名购房者今天领到退房款
中国山东网6月18日讯 (记者 孙杰)今天上午,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正式向彩石山庄尚华居、绿松苑项目首批申请执行的购房者发放执行款。截至记者发稿时,共有49名购房者来到济南中院领取退房款及赔偿。
113名购房者达成调解协议,49名购房者今天领取退房款
“终于通过司法渠道维护了合法权益,特别兴奋。”今天上午,当济南市民张欣夫妻二人从工作人员手中把多年追索的债权拿回手中时,压在他们夫妻心底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自6月8日开始,三联彩石山庄尚华居、绿松苑项目的购房者,按照历城区调解委员会通知的顺序,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调解。截至6月17日,已有113名购房者与三联集团达成调解协议,其中59名购房者已经收到法院的司法确认裁定书。济南市中院副院长刘延杰告诉记者,根据安排,历城区调解委员会将在下周安排70名购房者进行调解。
购房者经过这么长时间终于拿到了购房款,而且不是简单的拿回购房款和赔偿一定利息,而是通过评估的方式来计算,这在最大程度上保障了购房人的权益。尚华居项目代理人白文刚告诉记者,“这种做法真正体现了政府执政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宗旨。”
尚华居、绿松苑调解工作将于7月底前完成
记者了解到,三联彩石山庄尚华居、绿松苑项目的人民调解工作预计在7月底前完成。如果购房者未在7月底前申请人民调解,之后再选择退款赔偿方案的,只能按照人民调解法等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刘延杰表示,“目前三联集团濒临破产,其土地使用权也已经拍卖,客观上已无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无法建设并交付房屋,且迄今为止仍然没有开发商接手建设尚华居、绿松苑项目。在这样的情况下,购房者如果坚持要求建房,则不具备调解的基础,无法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也会因三联集团已没有履约能力,该诉讼请求依法难以得到判决支持。如果同时存在按揭借款情形,购房者需要依法承担的银行利息将逐日提高。
对此,济南市中院提醒彩石山庄项目购房者,如果没有选择解除合同、退款赔偿方案,请务必慎重考虑影响自己权益实现的各种因素,选择正确适当的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专家观点:运用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体现“司法为民”
“三联彩石山庄案件纠纷的处理,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的理念。”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海燕表示,这个纠纷一直持续了很长时间,不仅涉及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也涉及到银行按揭贷款纠纷,是两个纠纷的复杂结合。
张海燕说,“从法律理论角度来讲,2012年,民事诉讼法是首次在法律层面中确认了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济南三联彩石山庄案件的处理,在全国范围内是非常典型的运用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典范。同时,还进行了一些程序上的创新,就是人民调解协议和司法确认结合在一起。一般情况来说,应当在司法确认裁定之后,购房者再进行强制执行的申请。彩石山庄案件是从程序上创新型地把拍卖程序(执行程序)前移,做到了同步执行。”
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张海燕认为,这是济南各级法院秉持司法为民理念的体现,尽可能节省购房户的时间和金钱成本。她解释说,“如果不走这样的程序,购房者通过打官司的途径,至少要花费一年多时间。而且,走普通的程序要交诉讼费用。现在,人民调解协议加司法确认,不需要交很多诉讼费,而且节省时间,这都是为了实现购房人利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