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850余名黑老大自首 公安给五名举报人发10万元奖金

23.08.2018  12:02
  大众网济南8月22日讯 大众网记者今天从山东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专项行动动员群众广泛参与,迅速对黑恶犯罪形成高压震慑态势,截至目前已有850余名涉黑涉恶人员投案自首。发布会现场,公安机关还向5名举报重大黑恶犯罪的群众代表颁发了10万元奖金。

  

发布会现场,公安机关向5名举报重大黑恶犯罪的群众代表颁发了10万元奖金



  省公安厅一级巡视员槐国栋在发布会上介绍,全省公安机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对黑恶犯罪保持“零容忍”,取得阶段性战果,一批黑社会性质组织被打掉,一批黑恶犯罪团伙被铲除,一批“保护伞”被查处,整体打击战果位居全国前列。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推行 “三个一律”刚性要求,即重点案件一律由“一把手”挂帅指挥,重要线索一律由“一把手”阅批调度,重大事项一律由“一把手”牵头推动。省公安厅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包片督导机制,市、县公安局长靠案指挥,省级公安机关还建立了扫黑除恶专业队,组建40人的专家组,市、县公安机关分别组建不少于10人和5人的专业队伍,配齐配强打击力量。通过工作,已有850余名涉黑涉恶人员慑于强大声势投案自首。此外,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和省厅、17市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举报奖励标准由2万元提高到5万元,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另一方面,公安机关始终把线索排查作为扫黑除恶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建立线索核查调度通报制度和快速查办机制,目前约有三分之一的涉黑涉恶线索查证属实,转化为打击战果。在办案方面,对案情复杂、不适合由本地公安机关侦办的,采取异地用警措施,指定外地公安机关立案侦办,一查到底,提高打击效率,确保打击效果。集中打击侵蚀基层政权、欺行霸市、欺压百姓的“土霸王”和扰乱金融秩序、侵占公私财物的“套路贷”犯罪,进一步增强斗争针对性和实效性。紧密结合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与纪检监察机关建立线索快速移交、反馈机制,确保侦办涉黑涉恶案件与查处“保护伞”同步进行。警方表示,公安机关对黑恶犯罪保持“零容忍”,无论是谁,不管隐藏得多么深,“保护伞”多么硬,都要坚决打击不动摇,坚决将其绳之以法。(大众网-山东24小时记者 樊思思)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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