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90后青年自制假炸弹敲诈钱财被判刑
27.11.2014 15:10
本文来源: 东营网
近日,山东聊城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1991年出生的陈某想发财,于是在2014年1月中旬用购买的电子闹钟及“二踢脚”鞭炮制作假炸弹三枚(未连线,不能引爆)。
1月18日22时许,陈某携带两枚自制假炸弹前往聊城市城区某居民小区,将自制假炸弹分别挂在两户居民防盗门外面门把手上,并留下写有恐吓语言及联系方式的纸条敲诈勒索财物。
1月19日上午,其中一名居民与陈某联系后,陈某向其索要人民币5000元并约定交款地点,被警方当场抓获,未能得逞。
在抓获陈某时,警方从其骑行的电动车前车筐内搜查发现自制假炸弹一枚及书写“拿七万给我,不然引爆炸弹”的纸条一张。
东昌府区法院审理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将要实施爆炸的手段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孙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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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1.2014 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