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四中全会后首派巡查组赴辽宁甘肃巡查

18.11.2014  14:35

      11月17日消息,最高法近日派出司法巡查组赴辽宁、甘肃高院进行第二轮巡查。这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最高法首次派出司法巡视组开展司法巡查工作。

          今年5月,最高法曾派出两个司法巡查组,分赴河南高院、宁夏高院开展巡视工作,9月又派司法巡查组赴安徽高院、福建高院巡查。而对辽宁高院和甘肃高院的第一轮巡视则分别要追溯到2009年6月和2011年8月。           最高法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最高法纪检组组长张建南强调,本次巡查要突出惩治腐败、转变作风、严明纪律和选人用人这四个重点,进一步改进巡查的工作方式,不断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力求使巡查工作取得实效。           据最高法网站消息,从2008年10月至2012年9月,最高法先后派出32个司法巡查组,完成了对全国31个高院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的首轮司法巡查任务。2010年10月,最高法在总结司法巡查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正式颁布了《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工作暂行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制度正式建立。           截至2010年10月,司法巡视组就与被巡视地的各级人民法院的官员个别谈话1126人次,接待来访84人次,处理信访举报件283件,调阅文件资料870余份,同时提出了反馈意见65条,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2013年5月下旬,最高法启动了第二轮司法巡查工作。           从历年司法巡视组的成员构成来看,其组长均是省级高院的原院长。此轮赴甘肃、辽宁高院司法巡查的组长分别由山东高院原院长周玉华和解放军军事法院原院长苏勇担任。           根据2014年9月12日《人民法院报》关于最高法院司法巡查组赴安徽福建巡查的报道,巡查组将采取走访纪委、组织部、政法委、人大、政协、检察院等部门、调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组织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等方式,对被巡查法院领导班子贯彻党的政治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执行选拔任用干部政策等重点工作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司法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