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启动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

20.01.2017  00:47

为贯彻落实国家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意见,山东制定实施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加快建设现代电力市场体系。今天,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对试点方案进行解读。

这次改革主要遵循“三放开、一独立、三强化”的改革路径,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建立市场定价机制,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促进电力资源市场化配置。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构建规范化市场交易平台。强化政府监管,强化电力统筹规划,强化电力安全高效运行和可靠供应。

山东省发改委体改处处长孟庆立:“和上一轮的电力体制改革相比,这次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市场化的改革方向,简单的说就是“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所谓管住中间就是管住输配电网,放开两头就是放开发电侧和售电侧,实行市场化。 ”

改革提出8个方面的重点任务,首先就是电价改革,用户购电价格由市场交易价格、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三部分组成,有序放开竞争性环节电价。

山东省物价局副局长王海明:“通过市场交易这块电量价格,通过自愿协商、市场竞价等方式,来自主确定。未参与市场交易的电量,以及居民、农业、重要的公共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这些用电仍然执行政府电价。

方案》还提出要推进电力交易体制改革,放宽参与交易的用户类型和电压等级,逐步扩大发电企业、售电主体和用户准入范围。完善跨省跨区电力交易机制,适时开展电力市场现货交易试点。组建股份制电力交易中心,相对独立运行。推进发用电计划改革,直接交易的电量和容量不再纳入发用电计划,坚持节能减排和清洁能源优先上网。

山东省对口支援办主任、省发改委能源处处长郭晓东:“我省把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作为一个主攻方向,尤其是在保障新能源并网、接网方面,山东省是高度重视的。我们在加大调峰的力度,充分保证我们的风电、光伏发电,全部消纳全部并网。

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建立售电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新增配电业务。开放电网公平接入,建立分布式电源发展新机制,支持企业、机构、社会和家庭根据各自条件,因地制宜投资建设各类分布式电源,准许接入各电压等级配电网络。

山东能源监管办副专员左卫华:“今后对扩建的、新建的燃煤自备电厂,我们建议省政府统一的纳入到建设规划中来,要合理科学的建设,防止盲目建设,一哄而上。另外,对现有的存量自备电厂,我们要通过一些政策措施鼓励他们并入电网,参与市场。

视频链接: http://v.iqilu.com/sdws/sdxwlb/2017/0118/43942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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