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前的“呼格案”真相能否还原?
摘 要:“呼格案”昭雪3周后的1月5日,疑似真凶赵志红受审。羁押期间写的“偿命书”也首度亮相。那么,赵志红到底是不是真凶?“4·9”女尸案的真相如何?能否从法理上进一步证明呼格吉勒图的无辜?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话题。
1月5日,赵志红在法庭上。 (新华社发)
“呼格案”昭雪3周后的1月5日,疑似真凶赵志红受审。羁押期间写的“偿命书”也首度亮相。那么,赵志红到底是不是真凶?“4·9”女尸案的真相如何?能否从法理上进一步证明呼格吉勒图的无辜?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话题。
疑似真凶受审呼格父母旁听
5日9时30分,赵志红案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法院公开审理检方指控的赵志红犯抢劫、盗窃罪部分。赵志红本人及其家属均未委托辩护人,法院通过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指定内蒙古伊敏律师事务所谢飞、张瑞军两位律师为其辩护。
记者在庭审现场看到,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各界群众在内的60多人坐满了旁听席。身穿蓝色棉衣的赵志红,坐在被告席上,接受法庭调查。1972年出生、身高1.62米的赵志红,看上去比他9年前被捕时照片中的人胖了一些。
呼格吉勒图的父母李三仁、尚爱云,8时50分左右赶到法院。庭审开始时,他们静静地坐在旁听席上;庭审休庭半个小时后,他们默默地离开庭审现场。走出法庭后,面对人们的关注,两位老人表情复杂,没说一句话。事后,尚爱云告诉记者:“我们就是想看看,赵志红到底是什么样子。”
遭奸杀的受害者最小的只有12岁
赵志红于1996年至2005年,在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两地作案20余起,多名女性惨遭强奸杀害,受害者中年龄最小的只有12岁。
庭审中,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6年5月19日晚,赵志红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某小区对下班归家的池某某进行抢劫;1998年至2000年期间,赵志红多次在呼和浩特市盗窃现金、金戒指等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000余元。
赵志红对检方指控的 1998年盗窃他人金戒指事实予以否认,对指控的其他抢劫、盗窃事实予以供认。据悉,检方共指控赵志红犯抢劫、盗窃、强奸、杀人等22项罪行。
呼格吉勒图被宣布无罪后,人们期待进一步了解1996年呼和浩特“4·9”女尸案被害女子当日离开饭店到被发现、共1小时30分钟左右的时间里,到底遭遇了什么?凶手是如何作案的?从而进一步通过法理证明呼格吉勒图的无辜。
不过,法院表示,关于赵志红案子的审理,预计大约需要3天时间。
赵志红羁押期间卫生纸上写材料
赵志红的母亲刘爱女告诉记者,赵志红初中毕业先是跟随父亲在呼市的建筑工地打工,后来结婚,婚后有一个女儿,后来不知什么原因离婚,女儿被妻子带走。
2005年12月29日的《北方新报》曾以《赵志红是如何走上罪恶道路的?》为题对其犯罪前后的心路历程进行详尽的报道,赵志红曾称“我的钱都用在找女人上了”、“我对作案上了瘾。”而公安部专家分析赵志红的心理认为,他心灵扭曲的首要原因是“从来不把内心的事情说给别人听,从而形成了一种心灵交流过程中的自我封闭。”
2005年,赵志红被捕后,交代了自己是“4·9”女尸案的真凶。办案民警透露,当年曾带着赵志红指认现场,其对案发经过及细节的掌握,远超警方的预判。
2006年11月28日,呼市中院对赵志红案进行一审,唯独漏掉了“4·9”杀人案。赵志红当场便指出这个问题:“我做的第一起案子就是‘4·9’女尸案,检察院怎么不公诉,审理中为何也没提呢?”
当时庭审现场很尴尬:哪有被告人自己主动揽罪责的?现场多名法警维持秩序,并且在审判长的提示下,阻止赵志红继续就此事讲更多细节。之后该案继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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