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中评会和初评会评审通过中初级人员异议期公示
厅属有关单位、有关委托评审单位: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2014年12月8日召开建设工程中评会和初评会,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审议。经过材料审阅、评委会讨论、无记名投票表决等程序,共评审通过工程师96名、助理工程师56名。
根据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制度的规定,本次异议期为2014年12月10日—2014年12月24日,共15天。请各单位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本单位网站、公告栏等显要位置进行公示,在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中征求意见,有异议的,要及时调查了解。群众提出异议问题,如直接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事处反映,请以书面方式提出具体意见。
异议期结束后,请于12月26日前,将征求意见的形式、有无异议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书面报给我们。
通讯地址:济南市小纬四路4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事处;邮政编码:250001;传真:0531—87922227。
附:1、 初级通过人员名单
2、 中级通过人员名单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