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8月1日至9月30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省住建厅进行了巡视。10月30日,省委巡视组向省住建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3类问题,并提出13项意见建议。评价客观中肯、全面深刻,提出的意见要求针对性、指导性强,完全符合中央、省委要求和省住建厅实际。我们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省委巡视组的巡视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 。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厅党组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巡视组反馈意见,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厅主要领导强调,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是对全体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是对我们工作的有力指导,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要把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刻认识巡视反馈问题的严重性、解决问题的紧迫性,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雷厉风行抓整改,不折不扣促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 。厅党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真正把领导、执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承担起来,成立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厅长宋军继同志任组长,驻厅纪检组组长李绍增同志、副厅长耿庆海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厅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厅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纪检组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承担巡视意见整改落实任务的综合协调、督查调度等日常工作。
(三)明确目标责任 。厅党组制定了《关于省委第四巡视组<关于对省住建厅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分工方案》,将省委巡视组提出的主要问题及意见建议,分解为12项具体整改任务,并建立了巡视整改工作台账,明确了每个问题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分管领导、责任单位。
(四)认真督促检查 。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一周一调度、两周一研究”的总体安排,定期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各处室、单位形成上下联动、环环相扣、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对不坚决按要求进行整改、不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五)强化成果运用 。厅党组坚持边巡边改,树立问题导向,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结合巡视反馈问题和整改工作,在一对一、点对点整改落实的同时,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解决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有机结合起来。针对巡视组提出的行业管理方面的问题,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研究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针对机关内部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制定或修改完善了厅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行业协会管理、财务和公车管理、公务接待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 关于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还有不到位的地方的问题 。一是强化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厅党组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基层党组织考核办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健全工作机构,调整充实了厅机关纪委工作人员,负责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等工作。二是发挥好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三转”的有关要求,驻厅纪检组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已调整工作分工,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移交,工作重点转向监督执纪问责。
2. 关于行业协会廉政隐患较多的问题 。一是积极推进社团撤并。将33个社团撤并为16个,撤销(移交)的17个协会全部到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办理了注销手续。二是清理机关人员在社团兼职。严格执行社团兼职有关规定,坚决纠正违规兼职问题,在社团兼职的35名机关和退休人员已全部辞去职务。三是全面加强社团财务监管。制定下发了《关于在社团清理整顿活动中加强和规范社团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社团财务收支进行集中监管、规范运作。
3. 关于落实审计决定不到位的问题 。经与省审计、财政部门沟通,省建管局借用的劳保专项经费已全部偿还。
4. 关于厅、局及直属机构办企业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 。一是加快推进机关与所属经济实体脱钩。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化企业改革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意见》,作为厅属企业改革的指导性文件。二是实行分类指导。对我厅、省建管局属和直属单位设立的企业进行深入调研,研究制定了《厅属企业改革工作方案》,按照企业规模、性质和现状等情况,将厅属企业分类进行改革。三是开展厅属企业改革试点。启动省监理公司改制,为厅属企业脱钩改制提供借鉴和参考。
5. 关于招投标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为防止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利用掌握的职权谋取私利,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资质审批、项目审查、技术认定等工作的意见。研究制定了《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工作整改方案》,对反映招标中的问题严肃对待、认真查处。一是完善招投标制度。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制定了《实施意见》。改进评标定标办法,出台了《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引入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等,减少人为因素干扰。二是提升招投标信息化水平。完善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系统,评标专家资格管理平台和抽取使用平台完成对接,实现了招投标流程监管网络化,确保招标投标活动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三是加强评标专家管理。研究制定了评标专家考核办法,对有效期满的3590名评标专家进行了招投标法规知识水平测试和资格复审,2325名专家准予资格延续,通过优胜劣汰提高了评标专家的整体水平。四是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开展招投标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查处虚假招标、围标串标、投标人弄虚作假、评标专家评标不公等问题。对64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抽查,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项目在全省进行了通报或处罚。
(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干部作风方面
6. 关于机关作风转变仍有差距的问题 。巩固发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探索建立作风建设考核评价和惩戒问责机制,完善各类管理制度、工作程序,推进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一是大力精简会议文件。下发了《关于落实巡视反馈意见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活动的通知》,从减少会议文件数量、规范各类公务活动、提高办文办会质量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2014年,以厅名义或提请省政府召开会议、制发文件,均比上年减少15%以上。二是严格控制检查评比活动。按照年初研究确定的计划,组织检查比上年减少10%。经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2014年仅开展“山东建设系统先进单位、先进个人”1项评选,比上年减少90%以上,取消了7项评比达标表彰事项。
7. 关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加大农民工工资清欠力度。2013年全省住建系统受理农民工投诉举报8914件,其中查实为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已基本解决。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改进和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意见》,针对制约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的突出问题,提出了13条政策措施。根据《山东省农民工权益保障三年行动计划》,研究制定了清理拖欠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二是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建筑质量的意见》要求,制定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措施,部署开展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力争基本解决住宅工程渗漏、裂缝和水暖、电气、节能保温等方面常见问题。以常见问题治理为重点,全面推行住宅分户验收制度,进行不低于10%的比对性复核。组织开展无质量常见问题示范工程建设,计划每年创建1000万平方米示范工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组成154人的专家库,通过“四不两直”形式不定期开展检查暗访,定期开展拉网式大检查,11月份全省检查发现纠正各类问题956项,将分3批对27件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三是提高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深入开展“物业服务年”活动,在全省组织了环境卫生、公用设施、绿化养护、秩序维护等4个专项治理。为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会同省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山东省物业承接查验实施办法》、《山东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评价办法》。制定了《全省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2015年将正式启动专项整治,以查处物业服务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促进物业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四是推进和谐城管创建活动。就城市管理问题深入各地开展调研,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队伍建设的意见》。在全省城管行业部署开展了文明执法规范管理专项行动,重点解决城管执法行为失当问题。制定了和谐城管示范项目评估标准和办法,着力打造一批城管示范项目。
8. 关于公务用车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是妥善处理超标准车辆。厅属单位2013年后购置的5辆排气量2.0以上的公车,已全部委托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拍卖。二是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落实《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和厅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要求各处室、单位严格管理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超编制、超标准配置车辆,实行派车单和节假日封存制度,严禁公车私用。
9. 关于违规办报问题基层反映较大的问题 。一是在巡视期间停办了《山东建设报》。配合省审计厅完成了报社财务审计,做好报社财物交接,已结清了各项费用。二是停办《山东建筑业》杂志。聘用人员已清退完毕。
10. 关于接待标准控制不严的问题 。研究制定了《关于认真落实巡视整改意见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主要从四个方面规范公务接待。一是认真执行公务接待规定。落实省公务接待有关政策规定和具体标准,加强审批控制,严禁扩大接待范围。二是积极落实公务接待公函及接待清单制度。无公函和接待清单的一律不准报销。三是全面实行公务接待经费总额和标准双控制度。公务接待必须安排在省指定接待场所,工作用餐严控陪餐人数,一般提倡自助餐,确保全年公务接待经费只降不升。四是严格规范社团公务接待。针对个别协会接待费用不降反升问题,对协会接待经费进行有效监控。2014年厅机关和社团接待经费同比下降43%以上。
(三)执行组织纪律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11. 关于长期违规设置机构配备干部的问题。 一是撤销违规设置机构。经厅党组研究,决定撤销自行设立的机构,配备的干部全部予以免职,有关职能并入相关处室、单位。二是消化解决违规配备干部。制定了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配备非领导职务处级干部消化整改方案,结合近期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调整进行消化。
12. 关于执行组织纪律不严的问题 。一是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结合落实全国、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治理工作电视会议精神,对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人员进行了全面清理。二是规范处室借用人员。研究起草了处室借用人员制度,对借用人员进行规范,避免长期借用。
13. 关于干部交流轮岗不够的问题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省编制、公务员管理等部门规定职数,结合机关干部队伍状况分析,研究制定了干部调整和交流轮岗工作方案。一是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定了空缺岗位配备方案,拟对机关和厅属单位干部进行调整。二是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研究制定了干部交流轮岗实施方案,拟结合干部调整,对在同一处室、单位工作较长的干部进行轮岗,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素质结构和能力结构。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长期整改落实任务仍十分艰巨,全面完成厅属企业脱钩尚需一定时间,机关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要坚持不懈、紧抓不放,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以整改的实效取信于民。
(一)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厅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驻厅纪检组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抓教育。定期举办廉政知识讲座,开展警示教育,发送廉政短信,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从思想上防控。二是抓制度。完善项目和资质审批、财务和车辆管理等制度,从关键环节上防控。三是抓监督。落实纪检组监督责任,加大执纪办案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加大对行政许可、规划选址、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的监督监控力度,健全完善运作规范和工作流程,从程序上防控。四是抓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一岗双责,落实好省委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从责任上防控。
(二)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对需要继续整改的长期任务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一是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住宅工程质量、物业服务、城管执法和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力争通过3-5年努力基本解决。二是积极推进机关与所属经济实体脱钩。根据国家企业改革有关规定和省委《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意见》要求,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深化厅属企业改革,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将企业国有资本全部退出,解除厅机关与直属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厅机关不再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三是进一步改进机关和干部队伍作风。完善党组集体学习制度,每年学习交流研讨不少于3次,着力在学深学透、领悟本质上下功夫。就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摸清真实情况,提出决策建议。重视群众来信来访,认真解决城镇房屋征收等信访突出问题。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按照“认真、专业、创新、务实”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用制度管人、按规章办事、靠程序运行的工作机制。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决策程序,在资金使用、资质审批、人事任免、先进评选等方面,通过厅长办公会或党组会集体研究决策。二是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根据省政府确定的权力事项,科学配置岗位权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程序制约,切实做到“行政审批进清单,清单之外不可为”。坚持规范程序、提高效率、简明清晰、方便办事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制作流程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营造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的法治氛围。三是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作风建设考核评价和惩戒问责机制,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推进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四)切实强化监督检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防止前紧后松、防止矛盾积压、防止简单粗糙、防止短期效应”的要求,再接再厉、一鼓作气,不断把巡视整改工作引向深入、落到实处,确保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一是进一步加强自我监督。实施重点事项督办制度,将长期整改的重点事项,进一步细化分解到相关处室、单位,明确责任人和目标任务、时间要求,限期完成,加强跟踪督查,严格考核问责。二是充分发挥驻厅纪检组的监督作用。对省巡视组交办信件,由纪检组牵头抓好督办落实,加大执纪办案力度,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凡涉及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都请纪检组参与,将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结合起来。三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要政策制定、重要文件出台等,都请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参与,充分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并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需要长期整改落实的问题,诚恳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省住建厅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31)87080802;邮政信箱:济南市小纬四路46号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党委,邮编:25000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
2015年2月2日